仙人跳后报警被强奸多名受害人被抓当报案本身成为敲诈的武器,法律的入口就被人劫持了。 山东泰安一个13人团伙,以00后为主、含在校大学生,一年多实施“仙人跳”38起,敲诈155万余元。最刺目的不是数字,而是手法:引诱发生关系后直接报警诬告强奸,不给钱就让刑事程序碾过去。三名拒绝付钱的受害人因此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两人一审被判刑,直到检察院认定无犯罪事实才不予起诉。
“仙人跳”并不新鲜,新鲜的是把报警机制改造成勒索前端。 设局者赌的,是普通人扛不住立案、侦查、羁押的漫长消耗,清白需要事后艰难自证,而罪名几乎即时生效。检察院最终的纠错值得肯定,但纠错发生在人生已被碾过之后。真正要追问的是:报案门槛与诬告追责之间,是否存在一段足以吞噬无辜者的真空? 不补上它,下一个被“法律武器”顶住喉咙的人,未必等得到撤诉的那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