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集团宣布“切割”商标,北京汇源反手甩出近亿判赔:你没资格切!
10月19日,两封声明几乎同时发出。
汇源集团宣布:与“汇源”品牌全面切割,启用新品牌“咱家果源”,不再生产任何带有“汇源”商标的果汁。理由很具体:重整投资人上海文盛承诺的8.5亿元投资款没到位,已投的7.5亿也没按约定投入经营,北京汇源事实上脱离了汇源集团的产业链体系。
几个小时后,北京汇源回了一封措辞更硬的声明:“汇源集团并非‘汇源’商标权利人,不必发表也无权宣称与‘汇源’商标的切割声明。” 重整计划2023年7月已由北京一中院裁定执行完毕并终结,原股东汇源集团已完全退出。
“切割”这个词,用错了地方。 商标在谁手里,不取决于谁发声明,取决于登记和判决。
法律账已经结了,而且结得很硬。
福建福州中院10月13日的一审判决写得很清楚:北京汇源是第1643301号、第4683709号“汇源”商标的商标权人;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汇源”果汁,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赔9733.8万元,河北汇源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在于,这两家被告不是“不知道要用授权”的陌生人。它们曾是北京汇源的代工厂,2025年1月1日起授权已被正式终止。授权终止后继续使用,在商标法上叫“未经许可”,在惩罚性赔偿的认定框架里,“前被许可人”的身份本身就是“明知”的证据——你比谁都清楚自己已经没有权利了,还在用,那就不是过失,是故意。近亿判赔里,有一半是惩罚性赔偿,针对的正是这个“明知故犯”。
汇源集团说“不再生产侵权产品”是“幡然悔悟”,北京汇源在声明里接了一句“表示欣慰”。这话听着客气,翻译过来是:法院判了,你才停,不是你想通了。
汇源集团的委屈,在另一个法律轨道上。
8.5亿投资款没到位、7.5亿没投进经营,如果属实,那是上海文盛与汇源集团之间基于《重整投资协议》的违约争议,该起诉起诉,该索赔索赔。汇源集团也确实启动了法律程序。但这条轨道,跟“汇源”商标归谁,是两条平行的线。 商标所有权在公司名下,不因股东层面的纠纷、投资方的违约而转移。重整裁定是司法终局结论,它确认的股权结构和资产归属,不会因为一方发声明就“回退”。
换句话说:你可以对投资人违约感到愤怒,但你不能因为投资人违约,就宣布一个不属于你的商标“被切割”。
真正值得停下来看的,是货架。
记者走访发现,北京汇源的产品和汇源集团系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部分超市仍然混合陈列;前者促销价12.9元,后者有店主按10元清库存。两瓶都印着“汇源”,一瓶背后是持有商标、由8家新代工厂生产的北京汇源,另一瓶背后是失去授权、正在推“咱家果源”的汇源集团。
消费者站在货架前,分不清。法律上的权属已经判了,市场上的识别还在打架。 这才是这场内斗最现实的代价:一个品牌打了三十年的认知,正在被两瓶长得差不多的果汁消耗掉。
说句实在话。
汇源集团说自己“依托完整自有全产业链继续深耕果汁事业”,这话有它的底气——果园、工厂、供应链,这些是真实资产。但“汇源”这两个字作为商标的价值,是过去三十年无数消费者用购买投票投出来的,它附着在商标注册簿上,不附着在任何一方的产业链声明里。
切割可以宣布,但商标不会因为被宣布切割就改变归属。 法院的判决和重整裁定已经把答案写在那里了。现在的问题不是“谁有资格切”,是消费者拿起一瓶果汁的时候,还需要花几秒钟去翻瓶身背面的生产商,才能确认自己买的是不是记忆里的那个“汇源”。
你觉得,当一个品牌出现两个生产主体、货架上混着卖的时候,消费者该靠什么来分辨?如果你在超市看到两瓶都印着“汇源”的果汁,你会怎么选?
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