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男子建的一栋房子,阳台有点超占了面积了,属于违建。邻居一看他违建,就举报他,他的阳台被拆除了。男子对此事耿耿于怀,得知邻居在另一处的房子,他的阳台同样属于违建,于是他也举报了邻居。
但是邻居家违建的部分,两年了,纹丝不动。男子很不甘心,同样是违建,他的被拆除了,为何邻居家的没有被拆除?
遇到这种事情,当事人心里确实很难顺过气来。自己家新建的房屋刚被邻居举报,没过几天执法人员就带人上门拆除了外扩的阳台;等轮到自己搜集好照片和登记证明去反映邻居的老房子,足足等了2年,对方的阳台依旧立在原地。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处置效率上的不平衡。但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两套房屋的性质完全不同,基层执法所适用的法律程序与处置依据有着明确的区分。
男子翻建的新房属于典型的新增违建。依据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正在施工或新建完成的超标构筑物,执法原则历来是即查即拆。
这类情况的界限十分清楚,违规事实一目了然,不需要耗费时间调取历史审批文件,执法成本低且定性准确。
邻居名下的老房子情况则大相径庭。该处房屋建造年代较早,涉及过去的土地出让审批、早期的规划图纸以及历史产权认定。
对于已建成的存量建筑,行政机关不能单凭肉眼观察就实施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阅当年的原始规划图纸与档案进行逐项比对。
说白了,基层执法部门在处理不同建筑时面临的合规要求是不一样的。新建房屋由于事实确凿,快速处置不易产生行政争议;
老旧房屋如果调查不充分就仓促拆除,极易因程序缺陷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因此前期的核查取证必须做到没有遗漏。
这件事情并没有被搁置不管。经过属地部门调取当年该地块的原始出让方案和档案,最终核实邻居家老宅的外挑阳台确实未包含在早期的报建方案中,执法部门确认其构成超占,并在完成调查后正式立案处理。
普通人日常关注的是违章建筑拆没拆的直观结果,对背后的档案核实、权属厘清等法定期限并不熟悉。面对这种时间上的差距,执法部门需要加强阶段性进度的告知与释疑,用公开透明的流程打消当事人的顾虑。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温州属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公开处置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