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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48岁女子患有精神疾病,心智只有3岁孩童水平,无人照料被家人送去敬老院

四川仁寿,48岁女子患有精神疾病,心智只有3岁孩童水平,无人照料被家人送去敬老院生活。没想到,16个月后,家属探望发现,女子已经怀孕7个多月。家属气愤不已,上门讨说法,一开始院方甩脸说不知情,报警调查后又含糊推脱,称孩子可能是同住郭大爷的,也有可能是已故老人的。民警深入调查,曝光了敬老院更多管理乱象,最终涉事院长被免职,女子已引产并拿到相应赔偿。

荣英,从小就受精神疾病困扰。长大之后,她经人介绍嫁给了身体有缺陷的蒋某,两个人还生了一个孩子,道孩子同样带有轻微精神方面的问题。

一家人日子过得清贫,但好歹可以互相扶持生活。

没想到,2014年,丈夫蒋某突然离世,原本勉强支撑的家庭一下子垮掉,孩子被蒋家亲属接走照料,荣英身边再也没有可以长期照看她的亲人。

村干部和家属反复商量之后,决定把荣英送进某镇敬老院。

常规来说这家敬老院接收的都是年纪较大的老人,荣英年龄并不达标,考虑到她无人照料的特殊处境,才破例收下她。

荣英住进敬老院第一天起,院长就把她安排和七十多岁的郭大爷住在同一个房间。

院长对外解释,荣英生活无法自理,安排郭大爷同住,可以帮忙照看她。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好心的安排,因此埋下巨大隐患。

在之后16个月的时间里,荣英一直在敬老院生活,肚子慢慢变大,院内不少老人其实都看出异常,但是没有人主动通知荣英的家属。

直到家属前来探望,才发现荣英已经怀有七个多月身孕。

家属立刻找到院长讨要说法,院长却一口咬定自己完全不知情,还反过来埋怨家属平时很少过来探望荣英,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院长的说法,让家属难以接受,当即报警处理,同时联系记者过来实地了解情况。

警方和记者来到敬老院后,一件件让人难以相信的内情慢慢浮出水面。

工作人员挨个询问院里老人,才知道院内不只是荣英和郭大爷男女同住,还有另外三对老人,都是院长安排住在一起,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日常就像伴侣一样共同生活。

整个敬老院70多位老人,平均年龄7、80岁,院内工作人员极少,没有专门护工,老人大多只能自己照顾自己。

警方最先把同住的郭大爷带走调查,荣英家属继续追问院长的时候,院长随口提到,如果孩子不是郭大爷的,还有可能是已经过世的吕大爷的。

这句话直接加深家属的怀疑,如果只是单独事件,院长怎么会一下子说出另外一名男性老人。

记者继续深度走访,从多名老人口中得知,还有其他男性老人和荣英有过接触,一时间胎儿生父的认定变得复杂。

事情查清之后,当地很快启动问责,敬老院院长被直接免职,分管这项工作的副镇长暂停手上工作。

警方以涉嫌相关刑事犯罪,对郭大爷采取强制措施。

后续多方协商,荣英住院接受引产手术,全部相关医疗开支都由镇政府和敬老院负责,另外给到20000万元补助。

《刑法》第236条第1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荣英患有精神疾病,心智如同3岁孩童,没办法自主判断、表达自己的意愿。

如果郭大爷明知她这个情况还和她发生性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就算没有明显暴力胁迫手段,也符合这条罪名的认定标准,所以警方才会对郭大爷采取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敬老院作为管理方,院长违规安排男女老人混住,院内人手严重不足,没有做好看护管理,没能保护好荣英的人身安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镇政府和敬老院需要承担责任,承担荣英引产全部医疗费并且发放两万元补助,相关负责人也被问责处理。

希望所有养老机构都能吸取教训,好好管理、认真看护弱势群体。多上心、负责任,杜绝管理漏洞,用心保护每一位特殊人群的安全,不让这类糟心事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