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这事儿看得我直摇头,但又觉得地铁公司说得也没毛病。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叫方女士的,坐广州地铁18号线到了番禺广场站,本来要出站的,结果看见站里有个读书角,临时起意进去看书。好家伙,一看就是将近5个小时,把一整本书都看完了。出站的时候傻眼了——除了正常车费,还被多扣了15块钱"超时费"。
这还不算完,另一个网友更惨。这哥们住花都,天天跑广州各区面试。有天上午去天河面试完,懒得走,就在站内坐着继续投简历,想着有合适的岗位直接坐地铁过去,省得来回跑。结果从12点待到快5点,将近5个小时,第二天也收到了15块的扣费通知。
这哥们把经历发网上,评论直接破千。底下一片"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从来没注意过这规定"的留言。
我查了下,广州地铁确实有这个规定——乘车时限是270分钟,也就是4个半小时。超了的话,除了正常车费,还得按出站站点的线网单程最高票价再交一笔超时费,方女士和那哥们被扣的15块就是这么来的。
地铁工作人员回应得挺直白:地铁是让人快速通行的,不是给你长时间待着的地方。至于站里那些消费区、读书角什么的,你可以去,但得自己算好时间,别超了。
说实话,我第一反应是"啊?还能这样?"但冷静想想,这规定其实挺合理的。地铁又不是图书馆,也不是共享办公空间。你想想,早高峰的时候站里全是人,要是大家都把地铁站当自习室、当休息区,那还得了?而且270分钟,4个半小时,说实话正常坐地铁谁会待这么久?从广州最远的一站到另一站都花不了这么长时间。
不过话说回来,地铁站里搞读书角、搞消费区,这不就是在暗示"你可以停下来"吗?一边建这些设施吸引人停留,一边又收超时费,多少有点矛盾。至少我觉得,这个时限规定应该在进站口写大点,或者在读书角旁边贴个温馨提示,别让人家看完了书一脸懵地多交15块。
15块钱不多,但被扣的那一下确实膈应。方女士和那哥们的遭遇,说白了就是信息不对称——规定是有的,但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地铁公司既然有这规定,就得多做点提醒,别等人被扣了钱才说"我早就公示过了"。
总之,以后在广州坐地铁,记住了:别待超过4个半小时,不然多花15块,够你买杯奶茶了。真想看书,还是去图书馆吧,免费坐一天都没人管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