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最好死法
中国人看生死,向来是豁达的。庄子鼓盆而歌,那是圣人的境界;寻常百姓呢,也不过一句“人活百岁,终有一死”。倒是西洋人,把死亡看成一头黑黢黢的野兽,非要在电影里演出一百种花样来。《死神来了》拍了七八集,镰刀一挥,血浆四溅,观众看得龇牙咧嘴,制片人数钱数到手抽筋。后来又有一部电视剧,叫《一百万种死法》,什么被马桶炸死的,被奶牛砸死的,被自己的假牙噎死的——千奇百怪,匪夷所思。可见死亡这件事,在外国人眼里,是宿命的突袭;在中国人眼里,是迟早要来的亲戚。
有人统计过,百分之九十的中国人,最后都死在自家屋里、自家床上。太平盛世嘛,寿终正寝,儿孙绕膝,一口气上不来,也就去了。可乱世里人命贱如草,石磨里碾碎了掺进军粮,连个坟头都混不上。那时候没人问“怎么死最好”,能死个整尸首,已经是祖坟冒青烟。
不过若有人问我——如何死,才算最好?
我的答案只有一种。
死在女人身上。
这话说出来,道学家要捂耳朵,正人君子要吐唾沫。可你且慢骂,听我说完。
男欢女爱,人之大欲。圣人说“食色性也”,又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可见这桩事,比德行还要根深蒂固。多少英雄豪杰,马上得天下,最后却栽在一个女人身上。栽了也就栽了,临了还要说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叫什么?这叫死得其所。
常听人说“马上风”,听那口气,仿佛是个丢人的死法。我倒觉得,那是最体面的走法。你想啊,人这一辈子,最快乐的瞬间是什么?升官发财?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说到底,都绕不开那几秒钟的哆嗦。就在那哆嗦里,心跳骤停,一口气没上来,两眼一黑,脚一蹬——完了。不拖泥带水,不缠绵病榻,不插满管子,不让儿女在ICU门口掰着手指头算遗产。你死在人生最高潮的那一秒,连死神都不好意思打扰你。
这不叫马上风。这叫——
生有何欢,死而无憾。
我认识一个老头,七十多了,天天在公园里打太极,见着老太太就眉开眼笑。他儿子说他老不正经,他嘿嘿一笑,说:“你懂什么?我这是养生。”去年冬天,他真走了。没死在女人身上,死在了麻将桌上。胡了一把清一色,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就没声了。街坊邻居都说他有福气,走得痛快。可我私下里替他惋惜——要是胡牌那会儿,对面坐着的是个老太太,那该多圆满。
当然,死在女人身上有个前提:得是你喜欢的女人,也得是喜欢你的女人。两情相悦,那才叫死得其所。要是花钱买来的,那是猝死,是工伤,是消费纠纷。要是单相思,人家根本没搭理你,你一头栽过去,人家还得打120,麻烦。所以啊,这事儿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天时是气氛到了,地利是床够结实,人和是彼此都乐意。三样凑齐了,阎王爷来敲门,你都可以跟他说:等会儿,让我把这一下哆嗦完。
有人说你这是歪理。我说你那是没活明白。你想想,人这一辈子,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图什么?不就图那几个舒坦的瞬间吗?临了临了,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儿女围一圈哭哭啼啼,你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那叫什么?那叫等死。
而死在这头,死在那一刻——那叫赶死。赶在死神前头,把人生最后一口甜尝了。阎王爷收人的时候,你正笑着呢。他都不好意思拿锁链子拴你。
所以啊,若有人问我,男人的最好死法是什么?
我还是那句话:死在女人身上。
不丢人。
那是这辈子,最后一场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