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阳。李某和张某因误会,将一男子打伤,被判刑。
张某和李某在餐厅聚餐结束后,搀扶醉酒的女亲属。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身后男子说“漏了漏了”。李某一看,女亲属的衣服有点高,以为男子在羞辱女亲属。李某的无名火“腾”的冲了上来,挥拳将男子打翻在地。张某也来助阵,猛踢男子。餐厅店员将双方拉开,并报警。
经司法鉴定,被打男子轻伤二级。李、张二人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二人不服,称男子挑衅在先。现场监控证实,男子背对着二人,专注打包饭菜,不存在任何挑衅行为。最终二人认罪认罚,分别获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一个月。
这是一场误会,其缘由是被告人做事仅凭主观臆断,妄下结论,结果既伤人又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