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后,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勒索了中国2亿两白银赔款,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追加3000万两“赎辽费”,合计2.3亿两。日本通过成色折算、汇率操作等手段,实际到手金额更高,有研究称折合日元约3.6亿至3.9亿,相当于当时日本年度财政收入的四倍以上。
赔款中约84%至85% 被直接投入军事扩张。
海军:约1.39亿日元用于造舰,海军吨位从5万吨跃升至25万吨,为日俄战争中的联合舰队打下底子。
陆军与临时军费:陆军扩编及临时军费合计超1.3亿日元。
八幡制铁所:仅以58万日元启动,却成为日本第一家现代化钢厂,后来撑起日本钢铁产量的重要份额。
金本位储备:约5000万日元用于建立金本位制度,帮助日本接入国际金融体系。
甲午战前,日本因明治维新以来的财政紧缩和纸币滥发,经济已相当紧张。这笔赔款相当于给日本注入了一笔远超年度财政能力的“外部资本”,使其在战后数年内完成了此前近三十年未能实现的工业与军备扩张。
与此同时,清朝为支付赔款被迫向列强借高利贷,本息合计远超本金。同治以来的中兴局面,噶然而止。
这是日本第一次打断中国复兴进程。三十年代全面侵华是第二次。它还有第三次机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