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招也太损了!”广东东莞一家餐饮公司亏损50多万元,眼看撑不下去,竟提出扣掉月薪4800元以上员工20%的工资来填亏损,不同意就主动离职。没想到50多名员工全都拒绝,公司最终只能撤回方案。
月薪4800元以上,就要拿出最高20%去填公司的亏损。广东东莞一家餐饮公司的50多名员工,面对这份方案没有一个人同意。
直到10月23日,公司宣布方案作废,并表示工资一直按照原标准发放,这场争议才暂时停了下来。
让人关注的地方,不只在于公司亏了50多万元,更在于这笔亏损被安排由谁承担。
员工每个月拿到的是固定工资,公司却把经营上的缺口,直接和员工收入挂上了钩。收入标准没有变化,工作内容没有因此变成经营管理,员工也没有参与决定门店开不开、怎么经营、如何止损,却被要求承担最高20%的损失。
这份方案的门槛也很清楚,月薪4800元以上的员工被纳入其中。工资越高,可能涉及的扣除金额就越多。
对于普通员工来说,工资是每月固定到账的收入,关系到日常生活安排。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后,员工首先面对的却是收入可能减少,这自然会让人产生强烈的不安。
更让员工难以接受的是,公司给出的选择并不复杂,接受扣款,或者办理离职。这个安排把经营亏损带来的压力,迅速转移到了劳动关系上。
员工只要不接受方案,就可能面临离开的选择。50多名员工最终都没有同意,说明这份方案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协商基础。
从公司的角度看,经营两家门店期间出现了持续亏损,后来关闭其中一家,4月至10月累计亏损超过50万元。剩下的门店还要继续经营,资金压力也确实存在。
公司需要解决亏损问题,这一点可以理解。可问题在于,解决经营问题需要先厘清责任边界。门店的经营决策由公司作出,亏损也产生于公司的经营过程,员工承担的是完成工作后应得的工资。
如果企业希望员工共同应对困难,至少需要让员工充分了解情况,并通过平等协商形成一致意见。直接设置扣款比例,再把不同意的员工指向离职,员工感受到的就很难是共同面对困难,而是自己的固定收入被纳入了亏损处理方案。
这件事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公司后来表示,方案从未实际执行,工资仍按原标准发放。也就是说,争议的重点并不是员工已经被扣了多少钱,而是公司提出过什么样的分配安排,以及员工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这部分经营损失。
最终,方案在10月23日被取消,50多名员工没有同意,成为这场争议中最关键的事实。
企业经营有赚有亏,员工拿工资干活,双方承担的风险本来就不同。经营者和股东在盈利时享有主要收益,出现亏损后,如果又直接动用员工工资,就会出现收益归上、风险向下转移的结果。
员工既没有分享经营收益,也没有参与经营决策,却被要求接受收入减少,这种安排很难让人感到公平。
工资是劳动交换中相对确定的报酬,不能随时变成填补经营漏洞的账户。员工付出劳动,公司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这是一种清晰的交换关系。门
店经营不善,需要从经营方式、成本控制和管理安排中寻找原因。若每次出现亏损,都先考虑从员工收入中扣除,管理就容易从解决经营问题,转向转嫁经营压力。
一家企业能不能留住员工,看的不只是哪一天发了工资,也看员工是否相信收入不会因为经营者的决定随意改变。此次方案最终被取消,工资仍按原标准发放,50多名员工也没有人同意承担这笔损失。
至于企业今后的亏损如何解决,最终还要回到一个问题上,经营收益和经营风险,是否应该由同一套责任关系来承担。
信源:东莞一餐饮公司亏钱想扣员工薪水分担亏损?公司回应:员工不愿意,方案已取消 2026-10-24 16:19·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