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爸有退休金、有医保、有存款,
住在小女儿家,其他两兄妹就不用赡养了吗?
非也!法院还是要判两兄妹各付500元赡养费。
这起赡养纠纷案案发生成都市青羊区。
潘老太太80多岁,膝下有3名子女,自己每个月都有退休金,还有医保和一定数额的存款,生活无忧。多年以来,她长期住在小女儿家。
潘老太太住在小女儿家,本来也风平浪静,三兄妹也没有什么怨言,反正老人有钱养老,可以自己花自己的钱,住哪家都无所谓。
但在2020年12月开始,事情发生了变化,潘老太太随着年纪增长,疾病越来越多,直到后面瘫痪,成了失能老人,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吃药,还要人照护。
潘老太太的小女儿压力倍增!
为了减轻小女儿的负担,近日,潘老太太一纸诉状,把另外两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从2020年12月以来的赡养费、医药费及护理费等。
但另外两名子女不愿意承担!
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身患疾病,家里穷,潘老太太有固定养老金、医保,还有一笔存款,生活条件比他们好多了,不存在经济困难,平时他们也有买礼物探望老人,已尽到了赡养义务。
但法院认为,潘老太太多病缠身,已经没有了民事行为能力,长期的照护费用高昂,自身的退休金和存款不够开支,所以,最后还是判另外两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500块赡养费,即便他们确实经济困难,身有疾病。
最后,另外两名子女认了,没有再提起上诉。
因为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得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逃避,他们大概也知道,上诉也没用。
现在有些老人到了晚年,会突然失能,需要很多的照护费用,令晚辈措手不及,做子女的大家要有个规划,可以坐在一起商量一下齐心协力,不要赖账,孝敬老人、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愿大家都有一个幸福美满和谐的家庭。
[祈祷][祈祷][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