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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也开始“钓鱼执法”了?这包装,主打一个出其不意。 逛超市时,最容易让人放松

超市也开始“钓鱼执法”了?这包装,主打一个出其不意。

逛超市时,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往往不是打折牌,而是那些看起来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货架上摆着一排老式暖水壶,铁皮外壳、白色壶身,盖子还做成仿木塞的样子;走近一看,里面装的却是啤酒。

旁边贴着提示:这是啤酒,拧开瓶盖就要买单。乍一看挺新鲜,细想一下,却让人有点不踏实。有人把它形容成“钓鱼执法”,说法或许有些重,但担心并非毫无道理:包装先把人带进“暖水壶”的认知里,再让一张提示承担解释责任,这样的安排够不够清楚?

老一辈对这种壶太熟了,过去家家户户都用,灌上热水,放在床边或灶台旁,伸手拧盖也是习惯动作。

大爷大妈进超市看到它,第一眼想到的很可能是保温壶,而不是啤酒,要是没留神就拧开,接下来是解释、争执,还是乖乖付钱?谁都不想因为一个瓶盖,把买东西变成一场尴尬。

商家这么设计,算盘并不难猜,货架上的商品越来越多,常规包装很难被记住,做个反差造型,年轻人觉得有趣,拍照发到社交平台,还能带来额外传播。新鲜感确实能引人停步,可顾客被吸引过来之后,必须能马上看懂自己面对的是什么。

问题就在这里:买卖自愿,前提是信息清楚。消费者要先知道手里是啤酒,才谈得上愿不愿意买。

若一个包装主要靠“像暖壶”来抓眼球,却把“这是啤酒”的信息放在不够醒目的位置,提醒就很容易变成补丁,顾客靠习惯和直觉逛超市,不会每走一步都仔细研究旁边的小字。

这类包装也不是孤例,洗衣液瓶子做得像饮料,糖果外形像日用品,饮品用“牧场”“牛奶”等字眼吸引注意,翻到配料表才发现主要成分并非消费者想象的那样。

商品可以有创意,但不能把“让人看错”当成创意的一部分,尤其是家里有老人和孩子,外形误导不只是买错东西的问题,还可能带来误食、误用的风险。

“乌苏”啤酒曾因包装与“鸟苏”相似引发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争议,案件最终判赔208万元,这个例子说明,包装设计并非只要没把品牌名字写错就万事大吉。若擅自模仿他人已有影响的商品装潢,容易让消费者混淆,法律也会追究相应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不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标识规则也对欺骗、误导、夸大等描述划了线。若个案被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退一赔三”;但是否构成欺诈,仍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并不是只要包装奇特就自动适用。

这也提醒商家,贴了提示不等于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提示放在哪里、字有多大、顾客能不能在动手前看见,都关系到它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既然外观刻意做得像暖壶,“这是啤酒”就更应该清楚醒目,而不是让顾客先误会,再要求顾客为误会买单。

怀旧可以,猎奇也可以,但消费者的信任不该被拿来做营销道具。好创意让人看懂后会心一笑,坏创意则让人拧开盖子才发现自己被算计了;买东西,至少得先让人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