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买家花了4000多元买了一款冰箱,结果收到货之后却发起了仅退款,买家称电冰箱已经销毁无法退货,商家一气之下,花了3000多路费跨省上门维权。
秦先生在滨州做电商,卖冰柜和商用冰箱,今年5月6日,上海一位经营糕点连锁店的买家下单购买两台四门冰柜和一台工作台冰箱,总价约5000元。
6月21日,买家以冰柜温度不达标为由,申请退还两台冰柜的货款,共4070元。秦先生远程排查后认为是温控器出了问题,补发配件,还安排上门维修,7月1日平台驳回了退款申请。
买家没有就此作罢,7月16日,他再次以同样理由申请退款,秦先生又安排了一次维修。8月3日和4日,平台先后同意退款,称经核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支持先行退款,并让秦先生自行联系买家商量货物怎么处理。
8月6日,秦先生联系买家取回冰柜,对方却说已经“就地销毁”。两台体积不小的冰柜,怎么销毁、销毁后去了哪里?秦先生想不明白,向平台申诉,得到的答复却是订单已经结束,让他自己联系买家退货。
8月25日,秦先生和朋友坐了四个多小时高铁赶到上海,买家称自己出差不在,秦先生从店外往里看,却发现被退款的冰柜还摆在店里。报警后,民警带着他来到后厨,确认冰柜仍在使用,插着电,运转正常。
“已经销毁”和“还在营业场所里正常工作”,两句话摆在一起,荒唐得不需要再多解释。可民警能帮忙核实、固定现场情况,不能直接把冰柜带走,也不能替秦先生追回货款,给出的建议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律师认为,如果买家申请退款后仍占有、使用商品,又虚构商品已经销毁,商家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返还货款或赔偿损失。秦先生手里有订单和退款记录、双方聊天记录,还有民警到场后确认冰柜仍在的情况,民事维权并非没有依据。
至于是否构成诈骗,则不能只凭“货还在”就下结论,还要看买家申请退款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相关证据能否证明,4070元已经不是小数目,但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判断并不相同。对秦先生来说,眼下更现实的问题是:即使证据够用,打官司又要花多少时间和钱?
跨省诉讼通常要到被告住所地处理,秦先生已经花了3000多元路费,后续还要整理证据、准备诉状、等待开庭;差旅和误工成本也未必能通过官司追回。标的是四千多元,维权花费却可能一路往上加。
秦先生告诉记者,哪怕白跑一趟、花几千块,他也要维权,这句话听着硬气,背后却透着无奈:平台退款后让他自行协商,买家不露面,他只好自己跨省找货。冰柜在店里照常工作,退款流程却已经结束,商家夹在中间,既拿不回货,也拿不到钱。
“仅退款”最初是为生鲜等不适合退回的商品提供方便,后来逐渐扩展到更多品类,连大件家电也可能适用。规则一旦按下退款键,平台若没有及时核实商品去向,商家就可能陷入两头落空的处境:钱退了,货还在买家手里。
2025年4月,主流平台陆续取消强制“仅退款”;2026年2月,相关新规进一步明确,平台不得强迫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的责任。规则在改,但落到一笔具体订单上,旧流程留下的缝隙仍可能让商家自己填。
平台退款之后,谁来核验货物是否真的销毁?如果答案还是“商家自己去找”,规则就还没真正兜住人。
商家面对的也不只是秦先生这一单,相关统计显示,2025年平台商家投诉中,“任意仅退款”占比达到45.22%;2026年上半年降至31.92%,仍排在首位。买家申请退款可能只需提交几张图片,商家申诉却常要拿出打包录像、物流凭证、质检材料,举证难度并不对等。
河南有商家卖冷冻榴莲,190元订单遭遇疑似AI伪造的霉变图片,退款后跨省追了1600公里,买家最终被行政拘留7天,商家却花掉四五千元路费;江苏一位卖香菜的商家,为追回8.59元货款,往返一千多公里,油费和过路费近千元;还有商家互助组织成立两年多,协助维权一万多起,发起人说这是“被逼无奈之下的抱团取暖”。
这些账单放在一起,真正刺眼的不是某个买家占了多大便宜,而是较真的人为什么总要付出更高成本。平台规则不能只负责把退款办得快,也得给商家一条找回商品、申诉复核的路;否则每一次维权,都像是在用小商户的真金白银替规则补漏洞。
秦先生跨省找回了冰柜,却还要面对后续诉讼的成本,规则要保护消费者,也不能让“谁较真谁买单”成为商家的日常。
信源:海报新闻(大众网) 2026-10-25 12:48 被滥用的 “仅退款”①: 上海顾客买冰箱 “仅退款” 4070 元,商家花 3000 多元跨省千里上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