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超女四强里,真正让天娱拿到完整合约的其实只有何洁一个人。李宇春虽然留在了天娱,但唱片约从一开始就分给了太合麦田,天娱只管她的经纪事务,自由度跟别人完全不是一个级别。周笔畅那边更干脆,比赛结束才四个月就正式提了解约,她老师后来接受采访也说得很直白,就是跟公司在理念上合不来。张靓颖的情况比较绕,她比赛期间一直没签,拖到六进五才勉强落了一份比别人都松的合同,赛后一纸律师函递过去,名义上还挂着天娱的牌子,实际上自己说了算。一圈看下来,何洁确实是当时天娱手里最“完整”的那张牌,外形好、能唱能跳、包装空间大,公司在她身上也确实砸了不少资源。可后来何洁还是在2009年提了解约,说受不了公司只想着拿她炒话题,不把心思放在音乐上。这么一看,合约签得全不全是一回事,人能不能待得住是另一回事。你们觉得,当年要是何洁也像李宇春那样拿到外放的唱片约,她后来的路会不会完全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