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人叫刘德华,我的店没问题!"
这个"怒斥"的版本流传最广,但当事人当年真实的反应,比一句硬话复杂得多.
一家人的第一反应不是硬气,是担心:对方影响力太大,这块用了三十年的老字号,怕是要保不住了。
让老人一家担心的,是一份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申请书里写得很直白:板鸭商标由"刘德华"三个字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明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却对他多年奋斗获得的良好公众形象和社会影响力"造成精神损害",是"侮辱和诋毁"。
发信方是歌星刘德华在内地的经纪公司亨泰环宇有限公司,目的是请求撤销"刘德华牌板鸭"商标。
老人是土生土长的崇州人,自出生起就叫刘德华。
崇州板鸭远近驰名,"刘德华牌板鸭"是当地四大品牌之一。
2004年,老人申请把"刘德华牌板鸭"注册成商标,2007年核准注册。
申请那会儿,家里人也知道香港有个著名的刘德华,担心过会不会被指侵犯名誉权——可转念一想,刘老先生出生就叫这个名字,比香港那位还早,应该没问题。
谁能想到,这块注册不到三年的招牌,还是招来了麻烦。
消息经媒体报道后,舆论几乎一边倒替老人说话。
法律界人士分析:公民有权用自己的姓名做生意,老人用的是本名,商标上有自己的头像,卖的是地方小吃,和演艺事业不搭边;他使用这个名字的时间比明星出道还早,主观上没有攀附,客观上难以混淆。
老人一方也找来成都商标事务所答辩,事务所认为,崇州刘德华已经使用这个名字近70年,用自己的名字和肖像注册品牌,合理合法。
说起来,香港艺人被"蹭名字"也不是头一遭。
2006年有人生产"华仔牌"洗头水,后来又冒出"流得滑"涂改液、"泻停封"止泻药——都是拿刘德华、谢霆锋的名字谐音做文章。
所以这次"刘德华"被注册成板鸭商标,明星团队的反应,最初是认真的:经北京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转达,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争议申请。
代理公司当时对媒体说,这宗争议还没进入庭审程序,刘德华也没提出赔偿要求,"这类案件,一般要两三年才有结果"。
谁也没想到,结局来得比预想快得多。
2010年5月4日凌晨一点左右,刘德华在个人官方论坛以《外面有点乱了》为题首次正面回应,好言安慰对方。
三天后,亨泰环宇发表声明:决定撤回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商标争议裁定申请。
声明澄清,公司从没向板鸭店发过律师信,也没提出侵权诉讼;撤回是因为经内地商标代理人了解板鸭店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数据后,认为没有必要继续争议。
声明还特别强调,并非要干涉他人使用"刘德华"名字或商标。
尘埃落定,老人对媒体说了一句:"终于可过回正常生活了。
"那块"正宗刘德华板鸭店"的招牌,继续挂在观胜镇的老街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在文章里复盘了这个案例:老人自1980年起经营板鸭店,2004年申请注册,2007年取得"刘德华"及本人头像的商标注册证,注册在先、使用在先,头像与姓名合一,善意使用。
姓名权与商标权相撞时,法律保护的是诚实经营的人。
一场"刘德华告刘德华"的风波,最终以明星团队撤回申请收场——不是因为谁怕了谁,而是因为那份申请书里写的理由,本身就站不住脚。优质故事创作激励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香港星岛日报《刘德华告四川"刘德华板鸭"侵权 请求撤销商标》(201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