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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小情侣去酒店里开房,晚上折腾了一阵感觉挺累的,二人就相拥而眠。第二天清

江苏南京,小情侣去酒店里开房,晚上折腾了一阵感觉挺累的,二人就相拥而眠。第二天清晨,女友还在睡梦中,又被男友拉起来一番温存。就在亲近的时候,突然窗户被打开,探进来一个脑袋,可把情侣俩吓得不行,二人都产生了心理阴影。事后得知,就是酒店的维修人员,一大早清早的,也不提前通知,直接就开窗施工。做错事了,酒店也不承认,非说师傅啥也没看见。看没看见的不是你说了算,开窗户了侵犯隐私权是事实,可酒店坚持不再道歉。
 
事发当天早上8点多,对于很多住酒店的人来说,可能还在睡懒觉,或者刚醒正准备赖会儿床。
 
钱先生和女朋友当时就在火车站站附近的一家酒店里,前一晚的疲惫尚未消散,清晨的温存正浓,两人正沉浸在私密时刻。
 
突然,一阵刺耳的电钻声打破了宁静。
 
起初,钱先生可能以为是哪里装修,没太在意,但紧接着,那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竟然就是来自房间窗户的位置!
 
正常人遇到这情况,第一反应肯定是吓一跳。钱先生当时立马就喝止外面的人:“干什么呢!别弄了!”
 
换做一般人,听到屋里有人喊,肯定得停手吧?
 
毕竟这大白天的,屋里有人呢,可离谱的来了,外面的维修工跟没听见似的,手里的活儿没停,反而继续在那撬窗户。
 
钱先生这下急了,再次大声喝止,可对方还是无动于衷。
 
直到钱先生没办法,抓起电话打给前台投诉,前台联系了施工人员,那维修工才慢悠悠地停手离开。
 
你说这事儿恶心不恶心?
 
事后钱先生才知道,这哥们是酒店派来修窗户防盗链的,但最让人细思极恐的是,这维修工进场前,根本没敲门,也没确认屋里有没有人,直接就拿工具从外面开干了。
 
出了这种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了,这不仅仅是尴尬的问题,这是隐私被赤裸裸地侵犯了。
 
钱先生当时就找了酒店讨说法,他的诉求其实特别简单,甚至可以说挺克制的:酒店得出具一份正式的、盖公章的书面道歉信并赔偿4000块钱。
 
这要求高吗?真不高。
 
毕竟人家两口子在房间里那点私密事儿,差点就被外面的人看光了,心理阴影面积得多大?
 
可酒店那边的反应,真的让人大跌眼镜。
 
一开始,酒店说愿意退一晚房费。钱先生不干,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呢?
 
后来酒店松口了,说可以给4000块补偿,钱先生心想,行吧,钱不钱的先放一边,关键是态度。
 
结果酒店抛出了一个让人窒息的条件:想拿这4000块?行,你得签个协议,承诺放弃后续的投诉和诉讼权利。
 
这不明摆着花钱封口吗?钱先生也是个硬骨头,直接拒绝。
 
更绝的还在后头。随着事情闹大,酒店的态度反而硬起来了。
 
到了后来协商阶段,酒店竟然表示:钱我们可以赔一点,但想让我们盖公章正式道歉?没门!
 
酒店那边的律师在法庭上也是振振有词,说当时窗户只能打开15度角,顶多看到电视背景墙,看不到人,所以不算侵犯隐私,而且之前员工手写过道歉信了,态度很诚恳了。
 
钱先生一听就乐了。手写道歉信?那字迹看着像同一个人写的,这也叫诚恳?

再说了,事发后他自己试过,那窗户明明能完全打开,怎么到你们嘴里就成15度了?
 
于是,这事儿就这么僵到了今天。
 
10月27日,法院针对这起“隐私权纠纷”案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双方还是各执一词。
 
钱先生这边的代理律师说得很直白:不管窗户开多大,维修工擅自开窗是事实,客人的安全感没了是事实,隐私被侵犯也是事实,酒店违约在先,道歉是应该的。
 
而酒店方依然咬定:愿意赔偿,但绝不正式书面道歉。
 
直到庭审结束,双方调解失败,法院也没有当庭宣判。
 
钱先生走出法庭的时候态度很坚决:“从3月事发到今天,我的诉求一直没变。我要的不是钱,就是酒店一个正式的、盖章的对不起。”
 
看完这个新闻,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这事儿法院最后怎么判,咱们拭目以待,但我站钱先生。
 
有些错,不是赔钱就能抹平的;有些对不起,必须得大大方方说出来。
 
各位老铁,你们觉得钱先生这要求过分吗?如果你是酒店经理,这事儿你怎么处理?评论区咱们聊聊。
信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