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糊涂认真看了这段批评,也把公开信息核了一遍。说实话,这里头有硬货,也有情绪,得分开说。先肯定一点,这位批评者列的数据是准确的。2025年全国侦破电诈案件25.8万起,抓获幕后“金主”、头目和骨干542名,拦截诈骗电话36亿次、短信33亿条,紧急止付涉诈资金2170.7亿元,这些公安部发布会都披露过。老糊涂认为,这些数据说明国家反诈体系在有力运转,这一点不能含糊,谁也不能拿个案否定大局。但话得说回来,宏观数据是真的,不等于微观个案就是假的。徽剑这个案子,法院二审裁定书把他的身份认定为“民间反诈人员”,他因持续曝光缅北、柬埔寨电诈内幕,被境外人员以100万元悬赏劫持,逼问公众号幕后主使、要求删文,遭殴打后被遗弃致死。这个事实链条是存在的。用25.8万起的大账去反驳一个公民因民间反诈被买凶杀害的个案评论,逻辑上不是一一对应。老糊涂觉得,这两件事可以同时为真,不矛盾。再说“英雄”这个词。大象新闻评论原文标题是《反诈博主徽剑遭境外买凶:别让位卑忧国的人,独自挡刀》,评论员邱延波,文中原句是“世界上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不是英雄死去,而是英雄死后还被污名化”。老糊涂要说,“英雄”不是法院认定的法律身份,它是评论作者基于“民间反诈人员因反诈言论被报复杀害”作的价值判断。这个判断恰不恰当,舆论场上有公开争议,有反方文章就批评说这是“包装塑造成反电诈英雄”、本质是“黑吃黑”。这些不同意见都可以摆到桌面上。但说它“缺乏事实依据”,老糊涂认为不完全准确——事实依据是有的,分歧在于“英雄”这个标签用得重不重、合不合适。这是评论伦理问题,不是捏造事实问题。还有一句,评论结尾说“一个正常的社会,应当让揭黑不必靠孤勇”。老糊涂理解,这是应然层面的表达,意思是社会“应当”如何,不是直接给当下社会下定义说“不正常”。你可以说这个修辞不够严谨,可以说媒体评论要更克制,但直接把它定性为“影射不正常的社会”,这个帽子扣得有点大。批评可以尖锐,但最好就事论事,别一上来就“又蠢又坏”“泼妇骂街”。老糊涂常说,舆论场上的争论,最怕的就是互相扣帽子,扣到最后事实反而没人看了。所以老糊涂的看法是:第一,数据属实,要认;第二,“英雄”定性有争议,可以讨论,媒体评论用词要更谨慎;第三,个案评论和宏观反诈成绩不是对立关系,别用大账压小案;第四,批评者有权严厉批评,但也要尊重评论原文的完整表述,别把“应当如何”直接读成“影射现实”。说到底,媒体评论要客观、尊重事实、克制修辞;公众批评也要讲证据、讲分寸、讲建设性。老糊涂不是给大象新闻站台,也不是说徽剑就是完美无缺的英雄,老糊涂是说,这件事得掰开揉碎看,别简单化,别情绪化。舆论场多些理性讨论,比互相骂“又蠢又坏”要有用得多。老糊涂说的不一定对,供大家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