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子为
罗子为(1910—1958),安徽和县(旧称和州)人。
一、早年与乡村合作事业(1910—1941)
青年时期受乡村建设思潮影响,长期从事农村合作经济工作。先后任职:山东邹平县合作事业委员会指导员、甘肃农村合作委员会设计专员、副总干事;后任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视察、国民政府社会部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专员、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视察。深耕合作社、工合、农村救济领域,熟悉后方民生与合作制度建设。
二、加入民盟,后方民主活动(1941—1945)
1941年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民盟前身),是民盟早期成员,与梁漱溟交往密切。
1942年,在桂林参与组建民盟桂林核心小组(漓江船上秘密会议),同梁漱溟、李伯球、周鲸文等人一起在广西开展民盟地下活动,团结进步文化人士,坚持团结抗日、反对妥协投降,推动西南民主力量发展 。
三、战后在南京,推动民盟组织与反内战运动(1945—1948)
抗战胜利后,作为民盟南京组织筹备负责人之一,主持民盟南京地方组织筹建,联系中央大学民盟支部,配合南京爱国学生运动,支持“五二〇”反内战学生运动,和中共地下组织密切配合,呼吁和平、反对独裁内战 。
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后,转入地下坚持民主活动。
四、迎接解放、参加新政协(1948—1949)
1949年,作为民盟候补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新中国建国筹备。同年10月,被政务院任命为政务院参事(国务院参事前身) 。
五、建国之后(1949—1958)
建国后继续从事合作、手工业、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担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筹委会工艺美术局局长,推动工艺美术行业恢复与合作社建设。
党派职务:民盟第一、二届中央委员;
政协职务: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1958年病逝,终年4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