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一名女子被两家国企拖欠两千多万元工程款,为结清工人薪资,她抵押房产、四处筹钱。可上门讨要欠款时,对方只说没钱。女子无奈将两家国企诉至法院,虽然法院全额支持她的诉求,工程款却迟迟拿不到手,两家国企仅仅兑付 10 万元之后便不再付款。后续女子申请强制执行,却查到这两家国企名下没有可供处置的财产,执行程序只能终结。
这件事的起点,是六年前的一桩市政项目。当事人穆女士所在的建设公司,2017 年中标了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工程,发包方是当地国企邢台旺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打消施工方的顾虑,旺农公司的全资母公司河北中融万德资产管理集团,同样作为国企,签下了连带责任担保书。
在当时的穆女士眼里,这是一笔几乎没有风险的生意。国企身份背书,母公司兜底担保,又是公开招标的市政工程,怎么看都稳靠。
她带着施工团队进场,按质按量完成了建设,2019 年项目顺利竣工。按照最初的合同约定,2020 年就该完成审计、结清全部工程款。
可约定的付款节点,成了一次次落空的承诺。四千多万的总工程款,陆陆续续只付了一半出头,剩下的两千一百四十七万余元欠款,一拖就是整整六年。
最难的时候,穆女士站在了工人和国企中间。一边是欠款方反复推诿,只说没钱;一边是上百号工人等着发工资养家。她没把风险往下转嫁,反而咬着牙扛下了所有压力,抵押了自己的私人房产,找身边人四处拆借,前前后后垫进去几千万元,愣是没欠工人一分钱薪资。
她守住了做人做事的底线,可欠她钱的国企,没守住履约的底线。
多次协商讨要都没有结果,2024 年穆女士正式将两家国企起诉至法院。官司的走向出乎意料地顺利,一审法院认定拖欠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全额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判令旺农公司十日内支付全部欠款及利息,母公司中融万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着两审胜诉的判决书,穆女士以为六年的煎熬终于要画上句号。可她没想到,官司赢了,钱还是拿不到。
判决生效后,对方只在 2025 年 4 月转过来十万元,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回款。两千多万的法定债务,十万块的兑付比例,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更让人心寒的是涉事企业负责人的态度,面对追讨,对方轻描淡写地表示,要是实在困难,可以想办法挤几万块钱出来,最多十万八万。
轻飘飘的一句话,衬得两千多万的欠款格外荒诞。法院的生效判决、双方的合同约定、国企的身份担当,在一句 “没钱” 面前,仿佛都失去了分量。
走投无路之下,穆女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程序对两家公司进行了全面财产排查,冻结了银行账户,轮候查封了名下车辆,对相关负责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可查遍了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所有类目,最终的结论是,暂未发现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
法院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场打了两年的官司,一份白纸黑字的胜诉判决,最后只换来了十万块钱和一纸终本通知。
这起事件最值得深思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
两家承接市政项目的国有企业,从资质上看有能力签下数千万的工程合同,有资格为项目做担保,怎么到了履行债务的时候,就成了空壳公司?项目的财政回款流向了哪里?公司的运营资产去了哪里?几千万的工程做完,总不能除了债务什么都没剩下。这中间有没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或是利用壳公司隔离债务的操作,都值得彻查。
这不是普通民营企业经营不善的破产困境,而是顶着公共信用背书的国企出现的履约失信。中小企业愿意优先和国企合作,本质上是信任国企背后的责任与信誉,是相信国企不会轻易赖账。
可当国企也用 “没钱” 两个字搪塞债务,甚至用打发人的姿态对待生效判决,透支的不只是企业自身的口碑,更是地方的营商环境,是公众对公共信用的信心。
事实上,国家早已三令五申整治国企拖欠账款问题。《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划定了付款期限,逾期必须支付利息;国务院近期也再次强调,央企国企要做及时支付的表率,违约拖欠要发现一起、清偿一起。
可到了地方具体企业身上,这些硬性要求为何屡屡打折扣,监管责任又该由谁来落实,是绕不开的问题。
执行难从来不是新鲜话题,但国企欠款的执行难,格外刺痛人心。普通企业无产可执,可能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国企无产可执,往往藏着治理与监管的漏洞。国企的身份,不该成为逃废债务的保护伞,更不该成为突破契约精神的挡箭牌。
穆女士的六年,是无数被拖欠账款的中小企业主的缩影。他们守规矩、讲信用,宁可自己负债累累也不拖欠工人工资,可面对强势的欠款方,哪怕拿起法律武器赢了官司,也常常陷入漫长的消耗与等待。
这件事不该随着执行终本就尘埃落定。终本不是终点,两千多万的欠款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我们期待当地国资监管与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查清两家国企的财产去向,压实国企的履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