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7日,潜山网民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不实图文,谎称自己是潜山市首位登顶珠穆朗玛峰人员,并虚构花费260万元、专项训练、夏尔巴向导协助登顶等情节,内容发布后在网络迅速传播,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
经查,刘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捏造事实并自导自演,其散布的谣言在互联网广泛传播,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涉嫌扰乱社会秩序。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潜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