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反转!湖北荆州,曾某净身出户后,意外发现前夫刘某出轨多年,7年累计转出202万元,还有个非婚生子。气不过的曾某,将小三黄某告了,要求如数返还。黄某当场要求做亲子鉴定,却死活联系不上刘某,这下好了,法院这么判!
曾某为了早日结束婚姻,摆脱困住自己的牢笼,选择了净身出户,对前夫没有一丝眷恋。
曾某和刘某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很快便有孩子,刘某挣钱养家,曾某打理家里,一个主外一个主内。
几年过去了,家里经营得风生水起,不说大富大贵,生活用度还是够的,可以说吃穿不愁。
本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温馨的小家,有老公有孩子围绕,曾某心里感到无比充实。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曾某察觉到刘某变了,变得冷淡了,不像以前那样有说有笑,刚开始,曾某还主动询问。
生怕刘某工作上遇到难题了,心里压力大,不好跟自己说,就想着问问,安慰一下刘某。
面对曾某的关心,刘某显得不耐烦,敷衍几句就走开了,接电话还躲着,生怕自己听见,曾某也就不问了。
想着过些日子,说不定就好了,人都有心烦的时候,给刘某些独立的空间,没准哪天自己就想通了。
天真的曾某不知道的是,刘某此时已经出轨了,这都是些后话了,当时两人结婚也不过7年。
两人的关系逐渐恶化,曾某没有等来丈夫的回心转意,刘某却越来越像个陌生人,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
曾某也怀疑过,也质问过刘某,刘某每次都不肯承认,还说自己只是不爱了,对曾某没感情了,跟其他的事无关。
这感情真是来得也快,去得也快,曾某自尊心也强,不会委曲求全的讨好,想着既然如此,那自己也就不过问了。
让曾某气愤的是,刘某更过分了,连孩子都不放在心上了,从2018年起,就没有再给家里拿过生活费。
即便如此,曾某也没有妥协,硬着头皮靠自己拉扯孩子,直到2026年,孩子长大些了,曾某就动起了离婚的念头。
这样丧偶式的婚姻,还不如没有,离了至少心里痛快,赖着过下去,显得自己不愿放手似的。
曾某再三思考后,终于提出了离婚,刘某没有立刻同意,也没有极力挽留,而是在商量财产分割的问题。
心如死灰的曾某,只想立刻离开刘某,为了早日结束这段婚姻,竟不惜净身出户,这正中刘某下怀,心里估计乐开了花。
这样的男子不要也罢,一个不顾家庭,连孩子都不管的人,还有什么值得眷恋的。
如曾某所愿,与刘某离了婚,没有难过不舍,只有如释重负。
曾某在家收拾东西时,看到了刘某遗留的手机,就好奇的打开看了,不料却意外发现刘某出轨黄某的事。
原来早在7年之前两人就在一起了,期间刘某转账高达202万元,全进了黄某的腰包,刘某的冷漠无情,瞬间就有了答案。
看着这一笔笔的转账,曾某心里更不是滋味,这么多年独自抚养孩子,前夫却背着自己养情人。
自己还净身出户,这不是便宜了别人,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黄某究竟有多大魅力?一定要让两人付出代价。
越想越气的曾某,直接将黄某告了,要求黄某如数返还,刘某是在婚内转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赠与,自己有资格反对。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刘某与黄某是婚外情关系,本就违背公序良俗,在这样的情况下,该赠与自然是无效的。
更炸裂的是,黄某和刘某还生了个儿子,只比曾某的孩子小几岁,黄某辩解称,这200多万不是赠与,而是刘某转的抚养费。
黄某立刻申请做亲子鉴定,谁知刘某刻意回避,死活不接电话,不愿配合,这就没办法了。
无法证明孩子是刘某的,那不好意思,刘某的转账,确实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妻子的曾某,有权要求返还。
黄某称,部分转账已过诉讼时效。经审理,诉讼时效从曾某知道后算起,所以该主张不予采纳。
最后,判决黄某在10日内如数返还,曾某算是出了口恶气,风水轮流转,该黄某难过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果然刘某是靠不住的,关键时候掉链子,让黄某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两人还能继续纠缠吗?
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妥妥的现世报。法律总是公平的,于情于理,刘某和黄某都应该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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