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一未成年男孩晚上来宾馆办入住住,老板联系孩子家长,确认家长知情,才给男孩开了房。没多久,一个未成年小姑娘也来到宾馆,想上楼找男孩。老板立马拒绝,说未成年男女不能混住,女孩看老板盯得严,就走了。没想到2小时后,女孩趁老板在前台打瞌睡的时候,蹲在地上慢慢挪动,悄咪咪溜进了男孩房间。老板没想到自己严防死守,还是被钻了空子。
当天晚上,有个未成年小男孩在网上订了房间,来宾馆办入住。
按照住宿行业规矩,未成年人不能随便开房入住。老板不敢敷衍,主动联系男孩家长,确认家长知情,完全同意之后,才放心给男孩办理入住。
男孩刚住没多久,一个小姑娘就来到宾馆,说要上楼找这个男生。
老板看这个女孩年纪也不大,一核实,果然也是个未成年人。
老板就告诉女孩,禁止未成年男女混住,他不能放女孩上楼找人。
这是硬性规定,老板清楚的很,一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意了,真出问题,宾馆可是要全责的,他担不起这个责任。
被拒绝之后,女孩没走,就坐在大厅沙发上耗着,观望情况。老板也没放松警惕,一直盯着女孩的一举一动,不敢挪眼。
女孩看老板盯得严,实在没机会,就离开了。
老板以为人走了,悬着的心才放下。谁能想到,这孩子没走远,就是故意演一出离开的样子,就等着逮住机会杀回来呢。
2小时后,已经是夜里,老板在前台实在熬不住,太累了,就稍微眯了一会儿,打了个瞌睡。
女孩知道机会来了,她悄悄折返回来。根据监控画面,女孩为了不被发现,蹲在地上,一点点慢慢挪着走,刻意压低身子,小心翼翼不弄出动静。
最后女孩一路摸进男生房间,悄无声息溜了进去。值守的老板完全没察觉。
直到女孩父亲半夜发现孩子彻夜没回家,到处找不到人,急得直接报警。民警赶到宾馆调取监控,这才彻底查清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最后民警对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由女孩父亲把人接回了家。
其实客观来说,老板算得上是非常负责的店家。从核验监护人信息,合规办理入住,到中途果断拦截女孩找人,紧盯大厅,该尽的责任,该守的规矩,他全部做到位了。
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家庭教育缺失。两个未成年孩子深夜独自在外,住一个房间,本身就是很危险的行为。
孩子年纪小,心智不成熟,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就得靠家长的日常监管,安全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宾馆接待未成年客人,要核实身份、联系监护人,管好访客。
这个案子里老板做得基本到位,给男孩入住前联系了家长,也当场拦下女孩,不让未成年异性串门。
只是夜班短暂打瞌睡,没能完全挡住女孩偷偷溜进去。也不是要求店家一刻不眨眼,但是要尽到巡查,防范的义务。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 2026-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