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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脸皮太厚了!湖南长沙,男子欠房东15个租金没给,期间一直不愿搬离,连水电费都欠

这脸皮太厚了!湖南长沙,男子欠房东15个租金没给,期间一直不愿搬离,连水电费都欠着。房东多次协商无果后,表示愿意出2000元路费,要求男子搬走,可男子就是赖着不走,往地上一躺,说自己没地方去。男子还影响到了其他租客,房东一点招都没了,还怕男子在房子里出事,只想找到男子家人,让家里人把他接走。

遇到这样的租客,房东也是倒了大霉,自己家好好的一套房子租出去,本来想着收点租金,贴补家用。

可没想到,整整15个月,半毛钱房租没看到,对方连水电费也不交。

一开始房东还好声好气,想着大家出来讨生活都不容易,坐下来跟租客好好商量,看租客能不能给点房租,要是实在不行,那就搬走。

租客倒好,不吵也不闹,就是赖着不走。

房东上门催租,他就往地上一躺,表示自己懂法,他没地方去,哪里都不去。

房东好话歹话都说了,对方就是赖着不走。

为此,房东还报了警,派出所也上门调解了很多次,就是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这种事情只能调解协商,或者上法院起诉。

租客赖着不走,房东也不能强行把人丢出去。

最后房东实在没办法,做出了最大的让步:这15个月的房租自己不要了,再出2000元给租客做路费,只求他赶紧从房子里搬出去。

可对方还是不肯走,并且租客的行为也影响到了其他租客。

房东头都大了,现在最怕的不是能不能收到房租了,而是怕租客在这里出点事,自己担待不起,他只想赶紧找到男租客的家人,让家里人把他接走,自己图个清净。

住着别人的房子,不给租金,还赖着不走,只能说男租客的脸皮确实够厚的。

租了别人的房子,就要按时给租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比如出去吃饭,吃完了总得付钱,哪有白吃白住的道理。

房东愿意免掉15个月的房租,还倒贴2000元路费,这已经不是“好说话了”,而是很善良了,换个脾气差点的房东,可能就不是这个结果了,不能拿着别人的善意当作软肋。

《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客无正当理由,长时间拖欠租金的,房东完全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对方限期搬离。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合同解除之后,租客继续占着房子不走,属于无权占有。

房东完全可以将租客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要求租客从自己的房子里搬出去,并追讨这15个月的租金以及拖欠的水电费等。

即使真的遇到了事情,有难处,可以跟房东协商,但是15个月不给房租,还不肯搬走,这怎么都说不过去的。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来源: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