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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文最近发了一段非常有冲击力的文章,他说,那些绑架、杀人、施 暴、悬赏追 杀国

卢克文最近发了一段非常有冲击力的文章,他说,那些绑架、杀人、施 暴、悬赏追 杀国内举报者的境外电诈团伙,根本就不应该叫电诈,这太温和了,体现不出来他们的暴 虐,应该把它们叫做恐怖组织;同时他还提出,加入这种在国内行凶杀害举报者的罪犯都不能被判死刑,那我们是不是在纵容这类犯罪呢?

这个话题的由头是吴恺,网名“徽剑”,一个长期在公众号上曝光缅北、柬埔寨电诈黑幕的反诈博主。

2024年8月,他实名举报了刘忍,两个月后,境外加密软件上一个代号“少校”的人发了悬赏:谁去把“经常发涉缅北电诈文章的人”控制住,逼他删稿,赵冰接了单。

2024年11月10日下午,吴恺在惠州一个停车场打开后备箱,几个人把他架上商务车,一路从广东带到江西。

三天后,村民发现了他。主犯赵冰,故意伤害罪,死缓。二审维持。悬赏的“少校”,还在境外,没抓到。

你把这事儿从头到尾捋一遍,再回头读卢克文那段话,会发现他不是在情绪上头,他是把很多人心里话给说出来了。

电诈这词,听着像电话推销,像键盘后面的骗子,像你挂掉一个陌生号码就完事了。可吴恺遇到的是什么?是境外资金开悬赏,境内有人接单,冒充警察,跨省绑人,最后把你扔荒山。

顺着卢克文那句话往下想,他说“应该叫恐怖组织”,不是抠字眼,是在争一个命名权。

你想想,一个举报者,因为写了几篇揭露电诈园区的文章,就被人从境外悬赏一百万,雇人跨省绑走,打到颅内出血,扔在荒山。这不是恐怖手段是什么?恐吓所有还敢说话的人,这不就是恐怖的效果吗?

吴恺长期独居,父母过世,失联之后很久没人替他发声,网上甚至流传他是“因敲诈被抓了”。一个人因为举报犯罪被杀了,还要被泼一盆脏水,而真正掏钱买命的人连面都没露过。这种链条,你叫它电诈,它配吗?

再说判罚。卢克文问,这种在国内行凶杀害举报者的罪犯都不能判死刑,是不是纵容?

死缓两个字,纸面上也是死刑,可公众看到的是没有立即执行。赵冰定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不是故意杀人罪。

法院根据证据认定,他接到的任务是“劫持、逼删文章”,死亡是持续殴打中发生的后果。可你把这个过程念一遍:冒充警察、跨省绑架、打到昏迷、弃之荒山、枯草一盖。一个人被这样对待,最后定的是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公众当然会问:这跟杀人有什么区别?

法律讲究罪名精确,这没错,但精确不等于轻描淡写。明家犯罪集团11个人死刑,白家5个人死刑,白家案涉诈资金超106亿,说明法律对电诈集团里真正动手杀人的那部分,出手不软。

那为什么吴恺案落在死缓?这个问号,值得被回答。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吴恺不是一个人在面对这套悬赏机制。

在他之前,已经有举报者和志愿者收到过境外加密软件上的悬赏帖,有人门锁被灌胶水,有人墙上被喷漆,有人下班路上被持械人员尾随。

一条“境外出钱、境内接单、跨省动手”的链条,已经跑通过不止一次。抓了赵冰,判了赵冰,发单的“少校”还在境外,悬赏机制还在,接单的人还能找到。

你判一个死缓,境外那个开价的人会怎么想?他会觉得这事有成本,但成本没高到不能干。

卢克文说“纵容”,话重,可重话背后是重问:如果对举报者下死手都换不来最重的判罚,那下一个想站出来的人,在按下发送键之前,凭什么不掂量自己的命够不够硬?

所以别急着说卢克文情绪化。他不过把很多人心里那句话说了出来:对举报者下死手的,不该被温柔对待。

叫不叫恐怖组织,可以争;但把绑架、私刑、悬赏买命叫“电诈”,这词确实太温和了。吴恺的死法,配不上这么温和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