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这个判决还挺有感触的,原来一直看到的“离柜概不负责”只是单方面的提示,根本没有法律效力。以前总觉得离开柜台就只能自认倒霉,现在才明白这属于霸王格式条款,不管是银行少给钱还是多给钱,都不能拿这句话来推脱。当然也不是说大家不用当面核对,仔细清点还是能减少很多麻烦,只是真的出了差错,不用被这句告示困住,有证据的话还是可以维权。希望以后这类单方面免责的标语能少一点,交易双方都该承担自己该负的责任。
湖北松滋法院近期在一起存款纠纷案中明确判定,银行柜台张贴的“离柜概不负责”属于无效的单方格式条款。 一、法院驳回抗辩的核心依据- 定性为无效格式条款:法院指出“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单方
阅读:0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