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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女子躺火车下铺睡觉,谁料,上铺的人手机没放好,滑落后正好砸中女子的眼周

黑龙江,一女子躺火车下铺睡觉,谁料,上铺的人手机没放好,滑落后正好砸中女子的眼周,当场砸出一个大口子。女子满脸是血,下车她立马去医院检查,好在没伤到眼球,但脸上破了皮很可能留疤。协商赔偿时,女子也没开价,只让对方看着给。上铺乘客也挺大方,一次性赔付了23000元,双方约定好后面不再追责。那问题来了,这件事铁路有没有责任?官方回复真实了!

不得不说,出门坐车太未知了,你老老实实啥也没干,架不住别人粗心大意坑你!

当时晚上,坐火车长途赶路本来就累,闫女士买的下铺,早早躺床上休息了。

她闭着眼酝酿睡意,还寻思好好睡一觉,缓解一下赶路的疲惫。

谁料头顶上铺的乘客,随手把手机放在床边边缘,没放稳,下一秒手机直接垂直掉下来,砸在闫女士左眼下方。

别小瞧砸这一下,闫女士那可真是疼得脑瓜子都发懵了,紧接着脸上就开始火辣辣的疼,温热的血立马流了出来,脸和脖子上都是。

一看,眼下的伤口得有一个手指那么宽了。

闫女士特别担心,因为手机刚好砸在眼睛旁边,她就怕眼球被砸坏,万一眼睛出问题,那真的是一辈子的大事。

她赶紧喊列车员过来帮她处理,工作人员也很靠谱,立马拿来医药用品止血消毒,并登记整件事。

最加分的是,工作人员也没有下车就不管了,到站之后,工作人员还一直跟进帮忙调解,处理得很到位,也稍微安抚了闫女士糟糕的心情。

事后上铺乘客也很愧疚,主动陪着闫女士去医院拍片检查。万幸老天爷保佑,眼球没受伤,没有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但闫女士心里依旧不踏实。虽然眼睛没事,但脸上实打实破了个口子。她心里清楚,面部皮肤恢复慢,大概率会留疤。

而且谁也说不准后续会不会有发炎,隐痛的后遗症,再加上养伤不能上班,后期祛疤花钱,零零散散都是损失。

但即便受了这么大委屈,闫女士也没有半点没讹人的想法。双方谈赔偿的时候,她真心实意跟对方说,你看着给就行,多少都行。

她觉得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只是粗心犯错,没必要为难人,合理补偿一下就翻篇。

没想到上铺乘客挺有担当的,知道是自己保管不当闯的祸,心里很过意不去。他主动考虑到闫女士留疤,误工,后续修复的各种隐形损失,直接一次性转了23000元。

两人当场说好,这笔钱一次性结清,后续不管出现任何问题,都不再追究,彻底了结这件事。

要我看,这件事真的算最好的结局了。

受害的闫女士善良大度,不刁难,不讹人。犯错的乘客勇于担责,不扯皮,不甩锅。

这案子也能看出来,善意是相互的。失受害方不讹人,过错方主动担责,最后才能圆满解决。

那问题来了,出了这件事,铁路方有没有责任呢?这也是闫女士事后心中的疑问。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自身过错伤害他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简单来讲,上铺乘客没有放好手机,属于个人保管疏忽,是直接责任人。

铁路部门的责任边界是,做好基础安全提醒,发生意外后及时救助。

这个案子里列车员第一时间帮忙处理伤口,到站还帮忙调解,处置到位,所以不用承担赔偿。

所以不是出事在火车上,铁路就得赔钱。官方说了,别人随身东西砸到人,核心过错在物品持有者。只有铁路存在明显失职,才需要担责。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杨子晚报 202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