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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乘坐地铁1号线时全程盯着手机,不料,地铁刚启动,突然又紧急制动,她直

上海,一女子乘坐地铁1号线时全程盯着手机,不料,地铁刚启动,突然又紧急制动,她直接摔了一跤,第二天查出骶骨骨折,于是她向地铁公司索赔8.4万余元,最后,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

那天下午5点多,上海地铁1号线正赶上晚高峰。

谢女士上车后站在车厢角落,目光一直落在手机屏幕上。

车门关了,列车准备启动,她仍没去抓扶手或吊环。

意外就在这时发生。

列车刚启动,突然紧急制动。

车厢里的人身子一晃,抓着扶手的乘客稳住了,谢女士却没控制住身体,摔倒在地。

旁边的乘客赶紧过来扶她。

当时她觉得伤得不算重,也就没去医院。

可到了第二天,疼痛越来越明显。

谢女士去医院检查,结果是骶骨骨折。

此后,她请假在家休养了3个月,还要复查、治疗。

一次通勤路上的摔倒,变成了伤痛、请假和一笔笔开销。

谢女士觉得,这事主要怪地铁公司:列车刚起步就急刹,谁能反应得过来?

她认为,自己是在乘车途中受的伤,运营方应当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加在一起,她提出了8.4万余元的索赔。

地铁公司则有另一番说法。

车厢里当时还有其他乘客,他们没有摔倒;谢女士一直看手机,没有扶稳。

车厢内也循环播放着“列车运行,请站稳扶好,不要看手机”等安全提示。

公司认为,不能把损失全算在运营方头上。

双方谈不拢,事情进了法院。

这场官司的争议,不是“摔伤了要不要赔”,而是“各赔多少”。

按照《民法典》关于旅客运输的规定,旅客在运输途中受伤,承运人原则上要承担赔偿责任。

地铁突然紧急制动,确实是谢女士摔倒受伤的一个直接诱因,地铁公司不能一句“已经提醒过了”就完全撇清关系。

但另一面也绕不开:列车尚未平稳运行,谢女士却一直盯着手机,没有抓扶手,也没有扶靠其他设施。

面对列车起步、制动可能带来的晃动,她少了最基本的自我保护。

法院最终认定,谢女士对损害结果承担60%的责任,地铁公司承担40%,地铁公司需赔付她2.6万余元。

回头看这件事,谢女士的伤是真实的,地铁急刹带来的冲击也是真实的。

所以,车厢里那句反复响起的“请站稳扶好”,这句提醒确实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