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7日,刚满18岁的孟超把刀插进了同班同学何小厉的胸口,导致何小厉当场死亡。而这背后竟然是为了他们共同的情人——45岁的女班主任王永丽。
2007年9月26日,孟超过生日。对于一个高三学生来说,18岁意味着长大,也意味着再过一年,就有机会走出校园,开始另一种生活。
那天,不少同学来给他庆祝,何小厉却没有出现。同学们后来回忆,两个人的关系早就不太对劲,只是谁也没想到,矛盾已经发展到了如此危险的地步。
在孟超父亲眼里,王永丽原本是个让人放心的老师。
孟超父母早年离婚,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家中老人,难免有顾不过来的时候。儿子上高中以后,经常到王老师家吃饭、学习,还认她做了干妈。
老师愿意照顾孩子,父亲自然感激。他把这份亲近当成关心,把老师的家当成孩子安心学习的地方。
直到命案发生,他才知道,儿子与王永丽的关系早已越过了师生界限。
根据《三联生活周刊》当年的报道,王永丽在警方调查中承认,她与孟超、何小厉都发生过性关系。孟超与她发生关系时,还没有成年。
另一边,何小厉也是家里寄予厚望的孩子。
他担任班里的团支部书记,母亲为了方便他上学,专门在学校附近租房陪读。他也曾去王永丽家补课,后来,两人的关系同样发生了变化。
本该把心思放在复习上的两个学生,就这样卷进了与班主任的感情纠葛。
报道记载,何小厉发现孟超与王永丽亲近后,两人之间逐渐产生矛盾;王永丽又多次向孟超倾诉,称何小厉纠缠自己。这些话一次次传到孟超耳朵里,矛盾没有得到化解,反而越积越深。
到了9月27日中午,王永丽与孟超通了电话。有关通话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的陈述并不完全一致。
但在孟超的供述中,王永丽转述了何小厉针对他们关系所说的话,他因此产生了杀人的念头。
更令人后怕的是,这并非争吵中突然失控。据报道,孟超写下过杀人计划,并准备了作案工具。下午放学后,孟超来到何小厉在学校附近的住处。
那间租来的房子,本来承载着一家人陪孩子读书、盼孩子考大学的希望。可这一天,走进去的同班同学,却带来了致命的危险。
按照当年报道援引的供述,两人发生争执后,孟超持刀袭击何小厉,造成其当场死亡。
一个年轻人的生命,就此停在了高三。消息传开,同学们难以相信。昨天还在一起上课的人,突然没了;另一个熟悉的同学,后来被警方带走。
孟超的父亲更无法接受。他原先以为,孩子只是到了青春期,脾气变急了一些,怎么也想不到,背后竟藏着这样的纠葛。
然而,再震惊,再痛心,都挽回不了何小厉的生命。
2008年,贵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孟超死刑;同年11月,贵州高院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孟超刚满18岁的情况,也引发了当时关于量刑的讨论。王永丽的责任同样受到追问。
辩护方认为她涉嫌教唆,但据当年一审报道,法院认为相关指控缺乏其他证据印证,没有采纳。
报道同时记载,王永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不能把辩护方的主张直接写成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