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助教休息日进山爬山,山里没信号,她5小时没能回复家长消息,直接被公司辞退,公司表示:就算是休息日,每隔3小时就必须刷手机待命。女助教无法认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她整理出900多张隐性加班的截图,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卢女士遇到最无奈的困境,就是休息时间根本不属于自己。
她随时随地要待命回工作消息,稍有疏忽就会被问责、被刁难。
卢女士在一家教育公司做保研助教,日常工作十分琐碎繁琐,主要对接数十位学生和家长,随时解答升学咨询、跟进学生进度、回复各类疑问。
这份工作看似轻松,实则束缚性极强,平日里上班时间兢兢业业,不敢有半点懈怠。
更不合理的是,公司早就定下严苛的规定:哪怕是法定休息日,员工也必须每隔3小时就查看一次工作手机,全天随时在线待命、秒回消息。
长期以来,卢女士一直默默遵守这条不合理规定。
她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随时处理工作消息,无数个周末、节假日都被工作占据,长期忍受着无休无止的隐性加班。
只要手机一响,不管是吃饭、休息还是外出,都要立刻放下私事对接工作,不敢有一丝拖延。
事发当天是正常休息日,连续高强度工作许久的卢女士,难得想放松身心,便趁着空闲进山爬山散心。
没想到,山里信号极差,手机直接断联,整整5个小时,她完全接收不到任何消息,更没办法回复家长咨询。
这本是一件不可抗力的小事,换作任何通情达理的公司,都能理解户外无信号的特殊情况,顶多善意提醒几句。
可让卢女士没想到的是,就因为这短短五小时的消息未回复,公司直接翻脸。
不仅当众对她严厉问责、公开批评,还连夜将她移出所有工作群,关闭全部办公账号权限,单方面强硬辞退,彻底断绝她的工作后路。
突如其来的辞退,让卢女士又委屈又愤怒。
自己兢兢业业在岗工作,业绩突出,还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
她从未出现工作失误,没有迟到早退、没有消极怠工,只是休息日户外无信号,并非故意不回复消息,却遭到如此严苛、不近人情的处罚,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事后卢女士主动找公司协商沟通,希望能讨一个公道,撤销不合理的辞退决定。
但公司态度强硬、毫不让步,一口咬定是她违反公司待命规定,拒不沟通、拒不调解,坚持辞退决定。
深知自己遭遇不公的卢女士,没有选择忍气吞声。
她冷静收集整理了900多张聊天截图,这些截图全部是她休息日、节假日无偿加班、随时在线处理工作的记录,足以证明公司长期强制员工隐性加班、无偿占用员工休息时间。
掌握完整证据后,卢女士果断提起劳动仲裁,坚决维权,讨要合法赔偿。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享有法定的休息权利,员工休息日有权自由支配个人时间,无需为工作随时待命。
公司要求员工休息日每隔三小时查手机、全天候待命,属于典型变相强制隐性加班。
助教回复家长消息、解答咨询、对接工作,属于实质性劳动,并非简单看手机,长期无偿占用员工休息时间,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卢女士是因山区无信号的客观不可抗力未回消息,并非故意渎职、旷工,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重大负面影响,仅仅属于轻微瑕疵。
公司直接做出辞退的顶格处罚,远超合理处罚范围,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认真工作是本分,但休息更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
工作是为了生活,而不是剥夺生活。企业想要长久发展,靠的是人性化管理、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压榨员工、苛刻管控。
也希望所有打工人都能记住,面对不合理的职场规定,学会留存证据、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
新闻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