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名教育公司的保研助教在法定休息日外出爬山,全程5小时没有查看、回复工作消息。事后公司以此事引发客户不满为由问责,最终以其他理由辞退该名助教。当事人认为公司属于变相压榨、违法辞退,收集数百条加班记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据悉,当事女子卢女士,于2026年3月入职南京必研好轻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保研助教一职。入职时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标准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总工时不超40小时,所有加班必须经过公司审批,后续可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费。卢女士日常主要负责对接二十余名保研学生及家长,解答学业、规划相关咨询问题。
10月17日本是卢女士的法定休息日,当天下午两点,难得休息的卢女士出门前往山里爬山休闲。
考虑到深山之中信号不稳定,无法及时接收消息,她便没有随身携带专门用于对接工作的工作手机,专心享受休息时光。
谁料,就在卢女士爬山的这5个小时里,有一位重要客户家长在工作群内咨询问题,迟迟得不到任何工作人员的回复,心生不满、颇有怨言。
此事很快被公司主管知晓,主管当即致电卢女士问责,还在部门工作群当众批评卢女士工作懈怠、服务不到位。不仅如此,事发后公司还临时出台新规,要求员工休息日尽量每隔3小时就要查看一次工作手机,随时待命处理工作问题。
休息日本该是员工自由支配的休息时间,却被公司强制要求高频在线待命,这样的要求让卢女士难以接受。她认为自己已经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工时规定,休息日不属于工作时间,没有义务全天候待命回复工作消息,于是和主管争辩此事,质疑公司变相强制加班的不合理规定。
争执无果后,卢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和公司的不合理要求,发布在了社交平台上,想要讨一个公道。
本以为只是正常维权倾诉,可让卢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后续事态迎来了彻底反转,自己直接被公司辞退。
事发之后,卢女士依旧正常到岗工作,可在10月25日,她发现自己被公司移出所有工作群聊,企业微信权限也被全部收回,彻底无法开展工作。她多次联系公司管理层无果,无奈之下选择报警调解,想要明确公司究竟是暂停工作还是辞退自己,但民警调解后双方依旧未能达成一致。
当天下午,公司正式向卢女士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让人意外的是,通知书中载明的辞退理由,并非休息日未回消息,而是认定卢女士在办公室公共区域纠缠闹事、在部门大群扩散个人矛盾、在网络平台发布公司不实信息,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公司突如其来的辞退决定和莫须有的辞退理由,卢女士难以认可,坚决不服公司处理结果。
卢女士表示,自己入职以来兢兢业业,日常工作琐碎繁杂,对接大量家长和学生,长期存在大量非工作时间处理工作、随时待命的隐性加班情况。为了维权,她专门整理统计了自己的加班记录,光是各类工作消息、加班对接的截图就多达900余张。
她坦言,公司对外售卖的保研服务产品价格高昂、服务周期长达三年,对外承诺了极高的服务时效和质量,但公司自身师资、人力配套跟不上,才导致所有服务压力全部转嫁到助教身上。自己休息日爬山未带手机,只是正常享受法定休息权,从未发布任何不实信息,更没有恶意损害公司声誉。
卢女士提出,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则始终坚持自身处理无误,认为卢女士休息日长时间失联,导致重要客户咨询无人回应,引发客户不满,影响了公司的服务口碑和品牌形象,且后续在办公场所、工作群、网络平台持续发酵矛盾,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辞退决定合理合规。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协商彻底破裂。
熟知劳动法的网友都知道,《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标准工时制下,休息日是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时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占用、强制员工无偿加班待命。
在本次事件中,卢女士未在工作时间脱岗失职,只是在法定休息日未及时回复工作消息,并不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未达到可以合法辞退的法定条件。
目前,卢女士已经正式提交劳动仲裁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针对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反馈,等待官方公正裁决。
此事曝光后,迅速引发全网热议,无数网友纷纷共情打工人的处境,吐槽各行各业普遍存在的隐性加班、无偿待命乱象。
很多网友表示,工作是为了生活,可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模糊上下班边界,把员工24小时在线待命当成理所当然,肆意剥夺员工的休息时间,这种职场潜规则本就不该被纵容。
也有网友认为,服务行业有一定的特殊性,紧急工作可以适度回应,但不能以此为由无底线占用员工所有休息时间,强制要求3小时查一次手机、全天候待命,已然超出了合理的工作范畴。
最后,这事您怎么看?休息日是否该无条件回复工作消息,公司此次辞退是否合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