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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郑泳彬律师代理电诈相关案件,很多人心里都不是滋味,换作是我,大概率也不会接下

看到郑泳彬律师代理电诈相关案件,很多人心里都不是滋味,换作是我,大概率也不会接下这个案子。我清楚法律赋予每一位当事人辩护的权利,也明白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并不是要去否定这套制度本身,只是有些案件,接手之后,真的会刺痛无数默默反诈的普通人。

很多人心里都有一道坎,不是不能接受罪犯有律师,而是很难接受突破人性底线的恶行,还能借着辩护的空间寻找从轻处理的机会。反诈博主冒着风险曝光黑灰产业,为的就是护住普通老百姓的身家安全,他们直面危险,甚至付出沉重代价,这份坚守,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总有人说,律师只是依法履职,拿钱办事而已。这句话听着好像没问题,但履职不等于没有内心的取舍,辩护权不等于可以为恶行美化、背书。辩护的意义,本来是防止冤假错案,保证审判公平,不是帮穷凶极恶的施暴者寻找逃脱重罚的突破口。权利是法律给的选择,但接不接案子,是律师个人职业良知的选择。

我们要分清两件事:法律保障辩护权,这是法治的基础,不能推翻;但职业选择权,本身就自带良知的标尺。法治从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它既要求程序公正,也离不开大众朴素的正义感知。当一桩案子伤害了大众最基础的安全感,触动了全社会反诈的共识,辩护这件事,就很容易和普通人的正义感形成强烈冲突。

我们支持法治,支持程序正义,可程序正义最终的目的,是守护好人,惩戒恶行,而不是让受害者和关心正义的人心寒。一个成熟的法律从业者,除了熟悉法条,心里也该装着大众对公平的期待。权利可以给到嫌疑人,但守住内心的底线,从来都不是多余的要求。

很多人纠结,律师的接案边界到底在哪里?单纯遵从法律规定就够了吗?欢迎大家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