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快速路致多车追尾,交警竟判“老人不担责”?这葫芦官断得好糊涂案!
今天刷到一条新闻,看完之后,我真是气得肝疼。
江苏南京江北快速路上,一辆视频车正在正常行驶。突然,一名老人从道路右侧窜出,小跑着横穿机动车道。视频车司机反应神速,一脚急刹避让。结果呢?前车刹住了,后面的车来不及反应,砰砰砰,多车连环追尾。
这事儿如果只看开头,大家都知道罪魁祸首是谁——那可是快速路啊!不是你家楼下的菜市场,行人横穿快速路,这本身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更是对交通法规的公然践踏。
但最魔幻的来了。
交警部门在处理这起事故时表示:由追尾的几辆车按比例分担责任,横穿马路的老人不担责。
你没看错,我也没打错字。老人违规横穿,引发了连环车祸,结果他一拍屁股走人了,留下一群规规矩矩开车的司机在这互相赔偿。
看到这个处理结果,我真想问问交警部门:这葫芦官,断的到底是个什么糊涂案?
咱们来捋一捋这离谱的底层逻辑。
交警判定的依据,大概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追尾后车全责”的常规条款。因为前车急刹,后车没保持安全距离,所以后车赔前车。
从法条的机械字面意思看,也许挑不出毛病。但结合当时的现场情境,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视频车司机做错了什么?他正常行驶,面对突然窜出来的活人,他本能地踩了急刹。他不刹车,难道直接一脚油门撞上去?在生命面前,急刹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后面的车主又做错了什么?他们也是被这突如其来的“鬼探头”打了个措手不及。
真正违规、真正制造了这场危险的源头,凭什么全身而退?
律师说得好,老人横穿快速路,已经构成了违法,存在重大过错。但因为交警没给他定责,所以车主想索赔都没依据。
这等于什么?等于告诉全社会:只要你年纪够大,只要你脸皮够厚,你就可以无视交通法规,在快速路上随便走。出了事,反正有人给你兜底,你永远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这种“和稀泥”式的执法,到底是在保护弱者,还是在纵容违法?
我们常说“尊老爱幼”,但尊重的前提是,老人的行为得配得上别人的尊重。拿自己那条老命去快车道上玩跑酷,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无数个正常行驶的家庭不负责任!
如果这次老人不担责,那以后那些闯红灯的、翻越护栏的、在快车道散步的,是不是都可以有恃无恐了?反正撞了白撞,撞死了还能拿一笔赔偿。
追尾的司机们有多冤?车被撞了,保险杠碎了,定损理赔,来年的保费还要跟着上涨。他们承受了无妄之灾,最后却要自己咽下这口恶气。
我强烈呼吁交警部门重新复核这起案件。法理不外乎人情,法律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不是用来给违法者当免死金牌的。对于这种严重违反交规、引发严重事故的肇事行人,必须给他定责,让他承担起应有的赔偿责任!
否则,这不仅是对追尾车主的不公,更是对我们整个社会交通规则的嘲讽。
大家觉得,交警判“老人不担责”合理吗?如果你是被追尾的车主,你会怎么办?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