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周四再加刑据港媒,黄之锋此前因颠覆国家,已被判处坐牢4年8个月,现正服刑,而他早前又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香港高等法院预定于11月5日就此案判刑。在这宗案件中,黄之锋被控与外国官员会面,游说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呼吁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地区实施制裁。黄之锋早前承认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分不明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黄之锋自2020年11月23日起被收押,至今已被羁押超过2000日。根据《港区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量刑设有两级制,“罪行重大”者可判坐牢10年至终身监禁,一般情节则可判坐牢3年至10年。黄之峰再被加刑江西女孩赴港看演唱会该不该取消低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