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面前,亲情啥也不是!”上海,一阿婆丧偶又无儿无女。她怕自己失能,就去中华遗嘱库立遗嘱,把“百万遗产”赠予养老院院长。不可思议的是,10几个侄子、外甥突然冒出来,要继承她的遗产。养老院院长说,这笔遗产他不会揣进口袋,他可能用来做公益。网友:一个上海老教授,把巨款全交给养老院,结果几个月就嘎了。这是催命符啊!你立了遗嘱,有些人就怕你以后会修改遗嘱,让他鸡飞蛋打啊。
张阿婆老伴走得早,一辈子没生下一儿半女,继子女也不跟她来往。
平时,张阿婆的几个兄弟姐妹,也都是八九十岁的了,他们都自顾不暇,别说照应她了。
所以,她年纪大了后,身边能长期搭手照顾的直系亲属一个都没有。
侄子,外甥倒不少,但一个都借不上力。他们平时,各忙各的小家庭,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几次面,更别说长期陪护了。
张阿婆眼看着自己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她犯愁的是,万一哪天她失能失智,连给自己做决定的人都找不到,余生没人兜底。
张阿婆思来想去,她直接去了中华遗嘱库,签了意定监护协议。
同时,她立下遗嘱,指定平时在养老院里,一直细心照料她的院长徐先生当自己的监护人。
张阿婆决定把名下百万财产,全部遗赠给徐先生。
遗嘱刚立完没多长时间,以前几乎没怎么露过面的10几位侄子、外甥,也不知道咋得到的信,突然找上门。
他们一致要求,自己作为亲属,有资格继承阿婆的这笔遗产,要求重新分配。
面对找上门的亲属,院长徐先生表态,真到遗嘱生效的那天,这笔钱他不会私自揣进自己腰包,大概率会拿出来投入公益。
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也说明,张阿婆对自己的财产,有自主处置权,只要合理合规合法,哪怕是把财产遗赠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这份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而且,这份遗嘱不是一锤子买卖,只要张阿婆觉得徐先生照顾得不好,随时都能过来修改,甚至直接撤销之前的遗嘱。
我认为,谁陪老人走完最难的一段路,老人心里的秤,就往谁那边偏。
10几个侄子外甥,平时没一个搭把手的,张阿婆真要瘫在床上端水擦身的时候,没几个人愿意站出来扛责任。
可他们一看见有百万遗产,全凑过来讲血缘讲亲情,张阿婆心寒是正常的。
亲情,不是靠血缘自带的继承权,要是平时连陪伴和照料都不肯给,到分财产的时候跳出来要份额,这有点吃相太难看了。
老人自己手里握着财产的处置权,也是给自己的晚年,留了最后一道保障,不用看远房亲戚的脸色过日子。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把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同时可以依法指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
张阿婆完全有权,跳过所有法定继承人,把财产遗赠给照顾自己的养老院院长。
那些没尽过扶养义务的侄子外甥,本来就不在第一、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根本没有资格直接要求分割遗产。
只要遗嘱是老人意识清醒时自愿订立的,就完全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不要以为血缘等于继承权,老人立遗嘱选意定监护,就是谁养老谁受益。
想靠亲戚身份,就躺赢拿遗产,那是不可能的,没这么便宜的事。
你没付出实际照料,就别惦记别人攒一辈子的钱。
这种操作反而倒逼所有亲属,平时多花点时间陪老人,别等老人走了才急着抢遗产。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上海法治报2026-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