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女子的姐姐是国企职工,1993年,女子姐姐车祸去世。女子灵机一动,觉得发财机会来了。她秘不发丧,冒名顶替姐姐进该工厂上班,模仿笔迹应付工作。14年后,她用姐姐身份办了退休 ,开始领养老金。直到2023年4月,女子累计领了393676.92元 。结果,社保大数据跨部门比对筛查,女子还是露馅了,这下悲剧了。
安某某的姐姐,是某国企正式职工,单位按规定,给她缴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993年,她姐姐因车祸意外去世,安某某没把姐姐死亡的消息报给单位,直接顶着姐姐的名字去厂里上班,顶替了这个岗位。
也不知道安某某和姐姐是不是双胞胎,或者长的太像,竟然没人发现。
随后的14年里,安某某一直用姐姐的身份在厂里干活,所有考勤、工资发放、社保缴费全用的是姐姐的身份信息,一直没被发现。
直到2007年,她以姐姐的身份办理完所有退休手续,从2008年1月开始,正式以姐姐的名字申领养老金。
10几年里,安某某每个月,都能按时领到养老金,前后一直持续到2023年4月,累计领走的养老金达到393676.92元。
早年,户籍、殡葬、社保几个部门的系统数据互相不打通,信息没有同步更新,这个冒领行为藏了快30年都没被查到。
后来,相关部门启动跨部门大数据筛查,安某某的事情才彻底败露。
安某某接到传唤就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了所有情况,还主动把全部冒领的39万多赃款全额退赔。
最终,法院认定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到退赃和认罪悔罪的情节,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5000元,一审判决之后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判决正式生效。
我认为,安某某觉得姐姐没了,她做的事不算大事,有空子谁不钻呀!
安某某心存侥幸,占了近30年的便宜,最后还是被大数据揪了出来。
这种事,不是没人发现就没事”,养老金是所有参保人凑出来的公共钱袋,你多领一笔,就等于其他正常参保的人的养老权益被挤占一分。
哪怕是亲姐妹的身份也不行。最后,她钱全退了,还留了刑事案底,对自己和后代的影响,远比那点养老金大得多。
很多家庭遇到老人去世,第一时间想着不声张多领几个月钱,其实根本犯不上。
如今,每年都做人脸核验、大数据交叉比对,这种小便宜根本藏不住,最后反而把自己搭进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用欺诈、伪造材料的方式,骗领养老金,直接按诈骗罪定罪。
安某某隐瞒死者身份,冒领近40万,已经属于数额巨大,法院结合退赃和认罪情节给了缓刑,符合法律规定。
不要以为,顶替上班只是占了个工作名额,其实,从顶替上班那一刻起,整个社保缴费、退休办理、领养老金,全是建立在欺诈的基础上。
骗保不是退休后?故意瞒报老人死亡,按月接着领钱,安某某这种从在岗阶段就开始冒名的行为,性质其实更严重。
她相当于彻头彻尾,伪造了一个完整的“参保人”,整个社保缴费和待遇领取全造假了。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青科网事202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