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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收案超980万件!山东法院“1+4+N”诉服品牌矩阵提质司法服务

近年来,山东法院深挖齐鲁崇礼尚和文化底蕴,创新构建“1+4+N”立案诉服品牌矩阵,以“礼润齐鲁”总品牌为牵引,配套四大特色子品牌、多地差异化属地品牌,全面优化立案服务、管辖规范、纠纷化解、特殊群体保障全链条工作。依托体系化品牌建设,山东法院做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在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的背景下,实现收案数量稳步回落、司法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案件体量持续高位运行,今年以来收案量同比回落

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山东法院累计收案985.77万件,年均新增案件26万件。2025年全省法院登记立案281.5万件,较立案登记制改革前新增176.5万件,切实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工作要求。

司法承压态势下,山东法院治理效能稳步释放。2025年1至9月,全省法院收案218.79万件,同比下降1.36%,在案件总量高位平稳运行中,实现案件办理从“增量堆积”向“提质增效”转变。

“鲁立诉暖”优化立案服务,多渠道便民诉讼降低门槛

依托“鲁立诉暖”子品牌,山东法院持续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立案服务体系,全面开通现场、网上、跨域、自助、上门立案等服务渠道,实现群众诉讼“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

针对普通群众法律知识薄弱、起诉材料存在瑕疵等常见问题,全省法院落实立案释明制度,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规范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针对老年群体诉讼难题,全面推广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吸纳调解员、律师参与诉前指导,打通司法便民末端堵点。

目前,全省超132.6万件案件适用“两状”示范文本,覆盖77%诉讼当事人。2025年1至9月,12368热线“应立不立”投诉量同比下降4%,立案渠道更加规范畅通。

“鲁和明辖”厘清司法规则,典型案例纳入最高法批复

聚焦管辖争议乱象,山东法院以“鲁和明辖”品牌建设为抓手,规范民事案件管辖秩序,创新推出管辖协商前置、风险甄别、移送备案等机制,严控恶意规避管辖、随意移送管辖等问题,减少程序性空转,提升司法效率。

其中,青岛中院审理的“或裁或诉”管辖异议上诉案件,厘清司法实践争议空白,审判理念被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2月批复吸纳,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获评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机制落地见效后,2025年1至9月,全省法院新收民事管辖案件同比下降7.49%,管辖争议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鲁法和枫”深耕多元解纷,诉前分流化解超22万件纠纷

立足新时代“枫桥经验”,山东法院依托“鲁法和枫”品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下沉司法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目前,全省153家基层法院1054名工作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联动1758个乡级综治中心,实现基层纠纷就地对接、就近化解。

同时,山东法院深化府院联动,与25家省级部门搭建诉调对接平台,集聚5347家特邀调解组织、1.79万名特邀调解员入驻线上调解平台。2025年1至9月,全省法院引导22.3万件纠纷分流至综治中心调解,成功化解7万件,调解成功率31.4%;一审民事案件诉前调解92.8万件,分流率74.61%,成功调解35.1万件,成功率37.84%,诉源治理成效稳居全国前列。

“有爱无碍”精准兜底,保障完善特殊群体诉讼服务体系

作为全国首批涉残疾人多元解纷试点省份,山东法院打造“有爱无碍”诉讼服务品牌,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健全无障碍诉讼服务机制。全省布局82个涉残疾人纠纷特邀调解组织、454名专业调解员,搭建专属调处模式,提供代写诉状、全程陪同、上门调解、手语翻译等暖心服务。

2023年,山东高院联合省残联出台专项实施意见,推广“1+N”涉残纠纷调处模式,配齐无障碍设施与辅助服务人员,让特殊群体平等、便捷参与诉讼,切实感知司法温度。

多地特色品牌百花齐放,全域构建诉服治理新格局

在省级“1+4”核心品牌牵引下,山东各地法院结合地域特点打造特色诉讼服务品牌,涌现出“老窑匠”“老船长”专业调解、“嘉法润航”“讼和好郓”行业调解、“小柿暖心办”“滨周到、诉办好”等基层特色矩阵,形成省域统筹、市县联动、全域覆盖的立案诉服体系。

下一步,山东法院将持续深化“礼润齐鲁”品牌矩阵建设,以规范立案、公正裁判、多元解纷、暖心服务为抓手,持续夯实基层司法治理根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