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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卖“小米”被投诉,法律上到底谁占理?

小米,这两个字,谁家米袋子里没有?可偏偏最近,威海荣成的一个村支书,因为自家地里收的小米,被全国知名的小米公司“盯”上了

小米,这两个字,谁家米袋子里没有?可偏偏最近,威海荣成的一个村支书,因为自家地里收的小米,被全国知名的小米公司“盯”上了。理由是:商标侵权。

原来是村里的老支书在朋友圈、短视频平台上挂了个“小米”二字去卖粮食,没想到竟惹来一纸投诉。眼下正是农产品“线上卖货”炙手可热的时候,原本以为这是好事一桩,谁能料到,这回竟然连农家“原材料大户”的名字都成了红线。

许多网友看到后直摇头,觉得这东西又不是高科技手机、家电,粮食的本名也能注册成商标?也有人认为,规则就是规则,小米公司属于正常维权,并没有错。

查一查小米公司的资料,其实他们在“商标保护”这事儿上一向认真。早在2012年,他们就在第30类食品类注册了“小米”,产品范围包括面、米、米粉、杂粮等。这种注册,从法律上说确实说得过去。严格来说,依据商标法,只要市场上的“老大”在你之前注册了名字,并且你没形成大规模社会影响力,无论是不是农产品通用名,人家注册在先,也只能避让。

可问题马上来了。“小米”这两个字,既指粮食,又是企业商标。说到底,村里人卖自家种的小米,根本没想着去蹭电子产品小米的热度。毕竟,一个是田头产出的“黄米”,一个是智能手机品牌。

但法律就是法律。条文明明白白写着:只要在一个商品类别里注册,别人就不能随便用了。除非你是祖祖辈辈都在做,或者品牌早已远近闻名,那才有可能主张“在先使用权”。

可惜,大多数农民达不到这样的条件。像荣成村支书这样偶尔帮扶农事,根本够不上“市场影响力”这个门槛。即使再有理有情,站在法律角度,也只能拿“通用名称抗辩”作微弱尝试,成功几率实在不大。

那么,小米公司这次是矫枉过正,还是合情合理?说“太较真”吧,可人家每年要面对成百上千起防御商标案,实在头疼。现实中,蹭品牌、搭便车、借知名度卖货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退让,后续可能就会变成趋势。

反过来想一想,今天是村支书,明天如果有资本的企业家专门注册“红富士苹果”“阳澄湖大闸蟹”这些地方特产的名称,老百姓还能卖吗?市场就全成了商标的天下?

其实,不少大企业都碰过类似的麻烦。比如曾经“加多宝”与“王老吉”一系列商标纠纷,已经说不清道不明。还有“二锅头”“五常大米”“东北大豆”,全国各地为了抢名字、抢市场,竞争激烈。有利可图的生意,总是难做到一家独大。

归根到底,小米公司维护商标权利无可厚非——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失衡了一些“弱势群体”的同情分。但从情理上说,面对普通农人,是否真有必要“动真格”呢?一纸投诉下来,村支书原本有限的销路只怕也被断了。

不少人觉得,其实小米公司完全可以采用更温和的处理方式。比如先行沟通提醒,而不是直接向平台投诉下架。让农民加上“本地农家小米”“荣成小米”等前缀,既分清界限,也彰显自家正宗。

现如今助农电商越来越多,政策上还在提倡“乡村振兴”,但法律底线与人情温度似乎成了博弈场。一个不小心,可能“为善反被法律误”。

有律师指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小米公司如果认为涉及侵权,完全可以通过合理协商,而不必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相关部门也应该思考,如何应对“商标抢注”带来的农产品销售难题?别让原本属于老百姓的东西,最终变成某家企业的“私有财产”。

全民“商标焦虑”背后,有巨头的防御,也有普通人的无奈。谁能想到,卖点稻米、玉米也要先查商标,最后排队核查才能上市。

说到底,这桩事里法律、情理和舆论,全都搅在一起。农民需要市场,品牌需要保护。冷冰冰的法律与热腾腾的小米,总该找个平衡点落脚。

话说回来,规矩是死的,人心难测。争议还会继续,但家家户户的小米粥,还是一样要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