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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扔鞭炮引爆窑井案法院判了,家长们请认真看!

2023年3月13日,在山东枣庄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一名11岁的男孩小泽(化名),在小区玩耍时,将点燃的鞭炮投入了

2023年3月13日,在山东枣庄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一名11岁的男孩小泽(化名),在小区玩耍时,将点燃的鞭炮投入了窨井眼中,不料却引发了剧烈的爆炸,导致自己九级伤残,弟弟小甲(化名)也受了伤。事后,兄弟俩的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小区物业索赔共计48万余元。这起案件不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再次敲响了儿童安全教育的警钟。

一、案件回顾

小泽和小甲家住枣庄市薛城区,事发时分别为11岁和6岁。2023年3月13日傍晚,两兄弟在小区楼下玩耍时,小泽出于好奇,将点燃的鞭炮投入了窨井眼中。瞬间,窨井发生了爆炸,强大的冲击波将两兄弟掀翻在地,造成不同程度的烧伤。

事故发生后,小泽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多处二度烧伤,包括双下肢和上肢。他辗转多家医院接受治疗,加上购买药品等费用,共花费了30.8万余元。弟弟小甲虽然伤势较轻,但也被诊断为多处二度烧伤,医疗费花费了5008.51元。

二、法院判决

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兄弟俩的家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区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审中,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区物业作为窨井的管理者,有检查、维护、管理的义务,但物业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对窨井的管理义务。同时,法院也指出,小泽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放任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鞭炮,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因此,一审法院酌情确定小区物业承担20%的过错责任,小泽自行承担80%的过错责任。小甲的损害系因小泽的行为造成,故应由小泽承担80%的赔偿责任,鉴于小泽系未成年人,其赔偿责任应由监护人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小区物业赔偿小泽各项损失共计12.1万余元,赔偿小甲各项损失3921.05元。

小区物业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依据充分,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警示

这起案件不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也给我们敲响了儿童安全教育的警钟。家长们务必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正确认识火的危害,不要随意往井内或其他危险区域丢弃火种。

首先,家长们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孩子们天性好奇、好动,但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家长们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动向,引导他们远离危险区域和危险物品。

其次,学校和社会也要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安全演练等方式,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社会各界也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最后,我们也要提醒那些无视安全规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人们,你们的行为不仅可能给自己带来伤害,还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四、结语

男孩扔鞭炮引爆窑井案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但它留给我们的教训却是深刻的。家长们务必重视儿童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在快乐成长的同时,也能学会保护自己、远离危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