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林州市桂林镇翟家村村民刘燕斌参军入伍,村委会曾出台优待政策,承诺为其规划宅基地。谁曾想,随着1998年刘燕斌正式入伍,这份承载着拥军情意的承诺却被暂时搁置,这一等便是漫长的岁月。
2000年,刘燕斌退伍返乡,随即向村委会申请落实当年的参军优待政策。2002年,经村委会商议决定,将刘燕斌家族的祖坟地块划定为宅基地,并明确了具体的土地分界:以同村村民郭某廷的房屋西墙为基准,向西6米的范围归郭某廷所有,剩余的9米土地则归属刘燕斌。期间,曾有乡镇工作人员过问该地块的分配事宜。关于土地款项的缴纳情况,目前暂无确切信息证实。但据时任村支书刘某修亲口告知刘燕斌,郭某廷并未缴纳相关的土地费用,且明确表示,整块宅基地理应全部划归刘燕斌本人所有。
自2003年起,郭某廷便开始在刘燕斌的宅基地范围内堆放沙土、栽种树木,长期占用该处土地。面对这一情况,刘燕斌并未放弃,他多次尝试私下沟通协调,向村委反馈实情,也通过正规途径申请调解。然而,这场纠纷在当地持续了二十余年,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尽管维权之路坎坷,刘燕斌确认土地权属的努力却从未停止。在2003年至2014年期间,他多次提交材料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历任村支书刘某修、侯某以及会计路某伟均出具了书面证明,一致确认这9米土地应归属刘燕斌。2014年,刘燕斌的手续终于审核完成,经桂林镇政府盖章确认,他正式持有了合法有效的宅基地权属证明。


此后,郭某廷为争夺该处土地的使用权,自行出具了相关的土地文书,由此引发了新的权属争议,并向乡镇相关部门提交了个人诉求。2024年3月7日,桂林镇相关领导在办公室组织了一场多方调解会,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张某军均到场共同核实资料。在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对两份土地协议进行了仔细比对,发现内容存在重大出入:乡镇存档的原始协议明确划定界限为6米,而郭某廷个人留存的协议不仅存在明显的涂改痕迹,还将相关标注私自更改为了8米。两份关键资料的内容严重不符,使得争议焦点进一步凸显。
多年来,刘燕斌始终坚持按照正规流程逐级反映情况。经乡镇纪检相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最终作出了正式结论:郭某廷所持有的土地文书不具备合法效力。调查指出,该文书不仅未经过村内集体商议、公示以及正规审批流程,且是由退休老干部帮忙拟定书写的,其办理流程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受相关条例认可。此外,关键证人的证言也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结论。2024年10月24日和2025年6月21日,刘燕斌两次找到原村会计郭某锁核实情况。郭某锁亲口说明,这份争议文书是受他人委托私下拟定的,并未经过村集体统一审核批复。值得一提的是,这两次沟通的全过程均有录音留存,事实清晰,有据可查。
进一步核查发现,该份争议文书存在多处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内容。首先,文书落款标注的时间为1999年,而当时翟家村的村支书为王某东,刘某修是在2000年之后才接任任职的,文书上的任职时间信息明显自相矛盾。其次,早在1997年,郭某廷就已经领取过道路修建相关的土地补贴,按照当地当时的土地管理要求,他已不再符合再次分配宅基地的条件。这两点足以证明,该文书根本不具备真实有效性。目前,相关部门已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并出具了官方答复,明确判定该份土地文书为无效材料,且已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批评整改处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在核实文书无效后,相关单位应当依规正式撤销并作废这份不合规文书,重新核定土地权属,从而妥善解决长期存在的土地占用问题。
截至目前,尽管相关部门的核查结论早已明确,但林州市桂林镇及翟家村相关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该份无效文书的撤销手续。这也导致刘燕斌的宅基地被占用问题,至今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如今,刘燕斌手中持有经乡镇盖章认可的合法权属证明,但其合理的土地权益却一直无法得到切实保障;而另一方仅凭借一份已被官方认定无效的文书,依然占用着土地。面对这种“有证难维权”的僵局,刘燕斌的合理诉求迟迟未能得到妥善的答复与解决。
刘燕斌曾是一名光荣的军人,早年参军服役,为国家建设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力量。退伍回乡后,他本该正常享受村内的相关福利政策,安享平静生活,却因这桩长达二十余年的土地纠纷,常年四处奔走反映情况,身心俱疲,问题却迟迟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在此,恳请上级主管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林州市桂林镇翟家村的这起土地纠纷事件。希望能严格依照此前的部门核查结果,依规撤销涉案的不合规土地文书,重新划定土地权属,早日将合法的宅基地归还给刘燕斌。同时也恳请督促基层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平公正地进行调解处理,依法维护普通退伍老兵的合法权益,让正义不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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