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 “党和国家领导人”,很多人都听过这个称呼,但你知道它具体对应哪些级别吗?
手握一省大权的省委书记、执掌全国某一领域的部委部长,在普通人眼里已是 “位高权重”,但如果没有特殊高配,他们的省部级正职,其实比国家级副职(副国级) 整整低了一级。
副国级到底涵盖哪些岗位?哪些看似 “普通” 的职务实则身居副国级?

今天就用最通俗的话,把这些你好奇却少有人讲透的知识点说清楚。
首先要明确,副国级并非模糊的 “身份标签”,而是《公务员法》第十六条明确界定的领导职务层级,与国家级正职共同构成 “党和国家领导人” 的核心范畴。在众多副国级职务中,中央政治局委员 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类,但这里有三个容易混淆的细节:
政治局委员包含政治局常委,但政治局常委属于国家级正职,并非副国级;
政治局候补委员是近 20 年未再出现的职务,过去常被视作副国级,该职务无表决权但可参与议事,政治局委员出现空缺时,会按顺序递补;
政治局委员对外公布名单时,严格按照姓氏笔画排序,比如 “王” 姓会排在 “张” 姓之前,这是固定的排序规则。
除了政治局委员,国务院系统里的副总理和国务委员 也均为副国级,但二者有明显区别:副总理排名在国务委员之前,分管领域更广泛,而国务委员的分管工作更专一。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副总理因兼任政治局常委,会升格为国家级正职,这一点与政治局委员的层级逻辑一致。
在副国级群体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是人数最多的两类职务。比如大家熟知的影视剧中 “汉东省委原书记赵立春”,其后续任职的全国政协副主席,正是典型的副国级岗位。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副职中,也有部分人员同时担任政治局委员,属于 “身兼双职” 的情况。
司法系统里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国家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这两个职务本身就明确为副国级,无需通过其他职务高配。

但与之不同的是,中组部部长、中宣部部长这两个岗位,本身的法定级别是省部级正职,之所以能跻身副国级,核心原因是由政治局委员兼任 —— 这也是很多人容易混淆的点:前者是 “职务本身定级”,后者是 “任职人员高配”。
还有两类极易被忽略的副国级职务: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其书记成员涵盖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等,整体定级为副国级;军委副主席则是军事系统核心的副国级职务,而军委委员仅享受副国级待遇,并不列入党和国家领导人序列。
最后说说最具争议的国家副主席:这个职务既不像政治局常委那样明确为正国级,也不是普通的副国级,在过往的实践中,常被视作 “地位更高的副国级”,是副国级序列里的特殊存在。
梳理下来不难发现,副国级职务分布在党、政、人大、政协、司法、军事等多个系统,既有 “职务自带级别” 的类型,也有 “人员高配升级” 的情况。
这些看似复杂的层级划分,实则是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的体现,也让我们更清晰地理解国家领导架构的运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