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杀夫害女的恶妇!1981年郑州市“10·5”引水渠女童尸案侦破始末

一九八一年十月五日晚,河南郑州郊区分局(1987年2月,撤郊区)的值班室里坐着一个衣着考究、神态焦急的青年妇女,她向值班

一九八一年十月五日晚,河南郑州郊区分局(1987年2月,撤郊区)的值班室里坐着一个衣着考究、神态焦急的青年妇女,她向值班人员报告说::“我叫李芬,是棉纺厂工人,今年26岁,十月三日晚上,我和丈夫王某、五岁半的女儿王丽丽去广场看夜景,回家的路上,丈夫带着女儿去奶奶家里了,到今天还没回来。我到丈夫的家里和单位去过,都没找到。我这才到分局报告。”

分局立刻布置查找。

第二天,值班人员再次向李询问情况时,接到二七分局电话:“在引水渠内,发现一具女孩尸体,衣服上绣有一个‘丽’字。请速来辨认。”并介绍说:女孩身上绑有石块,未发现被强奸迹象,似因其父母纠纷而被害的。

同时东石分局还查明:十月三日晚广场华灯已闭,无夜景可看。

据群众反映:李当天在家,并未外出。李夫妻关系不好,常闹纠纷。

再看来报案的李芬其人,虽有焦急之色,却无忧伤之情,甚为可疑,分局决定改让李的小叔子王刚前去认尸,王当即认出是他侄女,分局遂把李列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审查。

两天后,李犯承认了她伙同奸夫莫雪松,杀害王某父女这起令:人发指的惨案:李、莫二人自八O年底开始通奸,为达到结婚目的,策划于国庆期间杀害王某父女二人。

十月二十日李趁给丈夫和女儿服用感冒冲剂之机,倒进大量“速可眠”,等父女二人昏睡后,李用斧头先将丈夫砸死,又用棉丝塞进女儿嘴里将其闷死。莫犯尖刀将王某的尸体肢解,剔下肌肉一百余块,扔进下水道冲走。李,莫二人将王的头颅和尸骨,分别理在数处。后将王的女儿的尸体绑上石块扔进引水渠内。再由李犯谎报假案。

可是法网恢恢,天理难容,李就在报假案时,没曾想到女孩尸体上绑石的麻绳的断处是用纸绳连接的,遇水浸泡后即断开,尸体浮出水面。李莫二犯恶有恶报,反倒自投法网。

李犯是怎样从一个农村中长大的女孩子,一个普通的青年女工,变成一个惨无人性的杀人凶犯呢?

这要从一九七O年她进工厂时说起。一九七O年,一个意外的招工机会,使李从农村进到郑州市某厂当了工人。“将成为一个城里人”,这真使她喜出望外,多年的夙愿实现了,从此可以和农村的“土气”断交了,可以舒舒服服尝尝城市生活的滋味了。

李从小性情活泼,爱出风头,从上小学起就参加学校的歌舞队,跳舞唱歌登台演出,真受同学们羡慕。李芬更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个风流人物,她家住在农村,和城里只有一水之隔,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正是她从小梦寐以求的愿望,这次被招工,更使她感到得自己天生就有条件来享受城市生活的幸福。可到了城里,她发现自己是个又笨又傻、满身土气的乡下丫头,特别是听到人家说她土,她心里真憋气:难道自己就不能变个样吗?

她开始刻意模仿那些风流青年的举止言谈,穿着打扮,脱下朴素的农村装束,换上时髦的城市服装,当人们向她投来好奇的眼光,对她品头论足时,她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这是一种亭受,当看到一些年轻人中间兴起“交朋友”的风气时,她也要赶时髦,体会一下自己在别人眼里的地位。

在李工作刚刚半年时,某厂的一个青工开始追求她了。这青工家里是城市居民,中技毕业,人长的也精神,样样部比李芬强。这使李受宠若惊。她想:自己家庭世代是农民,能被这种条件的城里人看上,说明自己並不“土”,李芬这时刚刚十八岁,她带着农村姑娘的单纯、朴实和追求虚荣和享受的心理,而不顾家庭的坚决反对,和这个青工交上了朋友。

然而她並不懂这种“交朋友”的真正含义,以为就像电影演的一样是感情上的享受。就是青年男女一块出去玩玩。在那个青工拉她手的时候,她还怕因此“出事”了呢。可就在一年后,她真的怀孕五个月了,却一点不知道。她曾经对这个青工肯低就于她这个农村姑娘而感激不已,以为他俩的关系到这时巴无法变更了。

然而就在她怀孕的第五个月,那个青工意外地和别人结了婚。这对李来说,这有真如晴天霹雳,紧接着她被赶出家门,受到留厂察看处分,写状子到法院告状,也没有音信。

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並没有使她认识到自己追逐虚荣的错误思想,她却认为:自己受人玩弄,而没人为自己伸张正义。她恨那个青工,恨所有男人,恨单位领导和周围的一切,她想“以牙还牙,以口还口”,下决心要报复那个青工,出出这口气。

但这时的李芬还没有这个勇气和能力。她感到自己刚刚尝到的幸福快乐的生活,一下子统统都消失了。她痛苦、忧伤,心灰意冷,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意思了。

一九七三年正当李在人生的道路上彷徨的时候,经人介绍,她认识了王某。起初她抱着僧恶一切男人的态度,对王极为冷漠,经过一段接触后,她感到王忠厚老实,通情达理,不计较是的过去,体谅她生活上的挫折。李深为感功,觉得自己那颗受伤的心得到了安慰,重新唤起了生活的愿望。

他们很快就结了婚,彼此关心、体贴。生活过得挺混和,七六年生了个女儿,更给家庭增添了欢乐、可是好景不长。

到了七七年,李芬开始感到社会已经开放了,自己的生活和爱好也应当开放些。她的最大爱好就是看外国电影。她被这些电影中描写男女之间“自由交往”和“浪漫爱情”的情节深深地迷住了,她经常沉醉在这种“自由爱情”的向往中。她旧日的轻浮又萌发了。

对比之下,她嫌自己的爱情生活太枯燥,自己的小家庭太无聊了。尤其是感到自己那个丈夫没有半点电影里外国男人的风度,呆头呆脑,不会玩也不会逗,不会带自己去照像逛公园,更反对自己去跳舞,和这种人一起关在小家庭里生活,没有一点儿趣味。

李芬想:“自己快三十岁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人生能有凡度青春,再不玩,这辈子就白活了。”这种及时行乐的动机猛烈地袭击着她的心,她在小家庭里再也待不住了。于是成天和比她年轻的工人混在一起。逛公园,看电影,回来很晚。

这样一来,一向迁就她的丈夫,对她这种放荡行为开始表示不满了。责怪她不顾家不管孩子,俩人吵架和纠纷越来越多了。李芬觉得她丈夫不再那么忠厚老实了,而是成为自己“及时行乐”、自由生活的障碍,她越来越厌恶丈夫,想报复丈夫,一气之下,抱着铺盖住到厂里去了。

十几天后,有个青工闻风而来,追求她,并提出李若和王离婚,他就马上和她结婚。李觉得这个青工对自己很真诚,俩人很快打得火热,在一起姘居鬼混,可是当李因病住了几天医院,那青工有事没及时来看她时,又激起李对男人的宿怨。她认为这是一生中第三次被男人坑了。

为了“捍卫”自己的“情意”,她把强烈的报复又转到这青工身上,她有意利用对方强追求的欲望,不动声色地玩弄对方的感情,把那个青工折磨得神魂颠倒,李认为这就是对那些追求她、而又不体贴她的男人们的惩罚,半年之后,李觉得目的达到了,就把这个狂热的追求者甩掉了。

不久,经多方调解,李又搬回了家里,但她的心已再也回不到这个家里了。她常暗自回味着自己那段风流史:自己第一次受骗怀孕以后,还收到了几个青年的求爱信,这次刚搬出家门,又马上有人来追求自己,这都证明自己还是年青漂亮的,凭自已在男人心目中的地位,为什么不能到家庭之外,和追求自己的人在一块纵情欢乐呢?

一九八O年厂里举办舞会,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那颗放荡的心了。舞场的巨火诱惑力,使她不顾一切地丢下丈夫和女儿,冲出了家门。她跳舞跳入了迷,白天跳,晚上跳,厂里没有舞会,就到别人家里跳。沉醉在狂热的舞曲之中,依偎在那些风流的舞伴怀里,她感到心情是那样舒杨痛快,好像刚刚体会到西方电影中那种男女生活的乐趣,她感到:为使这种生活永远继续下去,必须甩掉家庭包袱,在舞场里找一个能一块过这种欢乐日子的人。

这时,在她的舞伴中又出现了一个热情的追求者,他是同厂22岁的工人莫雪松。莫的相貌丑陋,一开始接触,李还有些害怕。但莫对李的热烈追求,使李感到莫是个可以信任,值得去爱的人。她把莫和自己的丈夫做了比较:莫办事有主见,手脚麻利,能给自己出主意,在厂里能站出来为自己说话,和他在一块不会吃亏;莫和自己有同样的爱好。游泳、滑冰、跳舞样样都行,自己喜欢打扮,莫也很欣赏自己的时髦风流,自己想要什么,莫很快能心领神会。而所有这一切,自己的文夫是根本做不到的。

他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意中人吗?李芬感到多年来自己的感情终于在这里找到了归宿。

相识几个月后,李芬和莫雪松过起了姘居的生活,这时,莫所有的缺点都被李看成了美德,莫在社会抢劫,用刮刀扎人而没人发现,李认为这是莫办事稳重老练。莫在外面调戏女学生,李认为这说明莫还年轻,和自己结婚就会好的,李有几套好衣服和项链、戒指,莫不让李带回家,只让李与莫同居时才能穿戴,李认为这正说明莫对自己的感情是专一的。

她把莫的话当作圣旨。唯命是从,就连莫丑鄙的长相也觉得可爱了。她认为男女之间只有情投意合,不存在什么道德上的是非,没有什么感情上的纯洁,人都是自私的,李某就是这样把自己完全投入到私欲的泥潭中。

她在外面与莫某厮混够了,回到家就感到气闷,见到丈夫就心烦,女儿来表示亲热,她也爱搭不理。心中的邪念告诉她:难道你就葬身在这个枯燥无味的家庭里吗?李觉得应当把感情完全交给莫某。

就在丈夫上班时,自己有意倒成夜班,不同丈夫同居。平时故意用语言刺激丈夫,激起丈夫的反感,李某又一次提出离婚。但丈夫始终没同意。对此李某反而认为丈夫舍不得她,怕失掉她。李决心就借丈夫这种心理,继续折磨他,最后离开他,去和休贴她的人过自由的生活。

一九八一年五月,莫雪松提出十月份就要出徒,家里准备让他结婚。李芬离婚不成,又怕莫雪松和自己交的第一个朋友一样找上别的女人,她真是心急如焚。回想往事,都是因自己没有主心骨,没找到理想的爱人,这次再不能坐失良机了。她越发憎恨那个阻碍自己“幸福”的丈夫,憎恨那个“多余”的家庭。

就在她再次向莫哭诉自己的困境时,莫向她讲了一个“奸夫奸妇杀死女方的丈夫后结了婚,一直没人发现”的故事。李芬想:“莫雪松常怪自己没主见,对丈夫还有感情,为什么我就没这个狠心,除掉这块心病,来表示对莫的忠诚呢?”

李、莫二人开始寻机杀害王某。

一九八一年五月份之后,一系预谋杀人的罪恶行动一直悄悄地进行着……

李向莫提供王每天上班或星期日串亲戚的路线,由莫在半路上杀害王,但因路上人多未逞,又决定用煤气爆炸,由莫特地为李家里买了一套煤气。一天李趁王下夜班熟睡之机,点燃蚊香,打开煤气开关,想以蚊香绑着火柴引爆,也未能得逞。李知道王某有一起床就吸一支烟的习惯,也能把煤气引爆,但也因邻居闻到煤气味,叫醒了王。

李杀害丈夫的心情已到了疯狂的程度,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李常服用“速可眠”,知道它的毒性,但怕被化验出来。莫又提出用电击,因李不懂电,试了一次也未得逞。于是李又买了本“电工知识”来学习。

眼见国庆节将近,李、莫二人狗急跳墙,莫告诉李说:“一定要在国庆节会餐后,趁王酒醉后下手,斩草除根,连女儿一块杀死。”

九月三十日李回到家,看到丈夫果然喝多了酒,躺倒在床。但因王的同事王某也醉倒在李家,致使李当晚无法下手。

第二天是国庆节,当晚李在铰子馅里偷放了过量的“速可眠”。饭后丈夫昏睡过去,对速可眠早已适应的李从床上爬起来,把电线带用胶布分别贴在丈夫的两个手指上,插了插销,猛烈的电击把王打醒。王揪住李,责问她为什么要害自己?

李在慌乱中编出一套瞎话说:“昨天你朋友趁你喝醉之后,调欢了我,我没脸见人,就想勒死你,我也不活了。”

敦厚朴实的王某竟然相信了,反而觉得委屈了李。这使李芬动了恻隐之心,她看到丈夫竟这样天真,就在自己和莫长期预谋要害死他的时候,他还蒙在鼓里,这么轻易就原谅了自己,这么老实的人,怎么能忍心害死他呢?可转念一想,莫还等我“十一”动手,明天他就要来,再说丈夫明天真的去保卫科汇报别人调戏我的事,事情就全砸了。

为了将来新的生活不能手软,还是要干到底。第二天,即十月二日,李借全家都患感冒之机。在丈夫和女儿服用的感冒冲剂里又倒进了“速可眠”,丈夫睡熟了,李感到最后动手的时刻到了,她拿起斧头来到丈夫床前,举起斧头,望着王憨际的面孔,她默默地说:“我本不愿意害你,但为了结束这种不自由的日子,为了我所爱的人,我不能不害死你,你活着,就没有我的幸福。”斧子落下去了。她使尽全力,连砍了三下,王的壳脑进裂,鲜血飞溅四壁,李扔下斧子跑出去找来奸夫莫某。

一进门,李看到丈夫还在喘气,上去又砍了几斧子,但她手软了,莫把她推到身后,用刀割断了王的喉管。这时王的女儿在小屋里咳嗽起来,莫某眼里冒着凶光用刀指了指王的女儿,她明白这是让她杀死女儿。她心想,自己原本是不打算害死女儿的,她终归是自己身上的肉呵!但是莫认为女儿是王的孩子,会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会有碍于莫名誉。李这个狠心的邪恶女人,为了满足奸夫的私欲终于走到女儿身旁。她看到女儿那可怜的目光,感到浑身发抖,慌忙用被子蒙住女儿的眼睛,把一大团棉丝塞进女儿的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