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12月22日,奕助、李鸿章收到英、俄、德、日、美、法、意、奥、比、西、荷11国提出的议和大纲12条,立即电告西安。
大纲内容主要为:
一、以最重的律法将“祸首”治罪。
二、向各国分别别赔款。
三、派大员赴德、赴日谢罪,为克林德建碑。
四、滋事各地罚停科举5年。
五、炸毁大沽口炮台。
六.天津至北京沿途设洋兵卡。
七、各国使馆准永远屯扎卫队。
八.此后对仇害洋人负有罪责的大小官员,应永远开除不用。
九、禁止向中国运入与战争有关的材料。
十、治罪渝旨和示应张贴两年,解散所团匪坛会。
十一更改各公使观见礼节,总理衙门只设主管大臣1名,以示重视。
十二、条件全部照允照办后,联军才撤兵。
议和大纲未追究慈禧太后的责任、逼其扫政,全賴李鸿章极力斡旋。您禧心头大石落地,即于当日
复电指示:“敬念宗朝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12条一概应允,只是要“竭力磋商”详细条目,“补救一分是一分”。
看到这11国对清政府提出的款款要求,想想当年清政府的无能之举被迫答应了12条,等同把整个中国的主权全部无条件给予西方列强来掌控。再看看慈禧太后仅仅是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危,而不顾国家领土完整,不顾老百姓的生灵涂炭。对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晚清政府不倒下,新中国如何能重新站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