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造林 30 年血汗林遭超范围砍伐 辽宁造林人维权之路漫漫

“栽了 30 年的树,一年多的时间被砍的所剩无几,超砍的 40 亩防护林至今没人管。” 近日,黑龙江籍造林人高昌起(化名

“栽了 30 年的树,一年多的时间被砍的所剩无几,超砍的 40 亩防护林至今没人管。” 近日,黑龙江籍造林人高昌起(化名)讲述了他的遭遇。自 1988 年扎根沈阳辽中区老大房镇孟家岗村植树造林,他倾注毕生积蓄换来的生态成果,却在法院判决执行过程中遭遇 “超范围砍伐”,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让他的维权之路走得异常艰难。

1988 年,高先生与孟家岗村村委会签订 20 年林地承包合同,承包 130 亩荒地造林。合同期内,他自费栽种杨树、樟子松、山楂树等苗木,将荒岗变成绿洲。2008 年合同到期后,因部分林木未达砍伐期,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约定 2010 年 4 月返还土地,村委会支付相应林木补偿款,退回的130亩林地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不算承包面积的亩数的防护林,还归高昌起所有,双方无异议。

130亩土地退回后,因欠我女儿高蕾(化名)5.6万元钱,随后将130亩林地以每亩50元的价格承包给我女儿,无期限,债务抵扣承包费。八年半,村里以债务抵清为由讨要土地。在无任何证据质证前提下,三级法院以承包期满,剥夺高蕾承包权,清除树木,执行中被区自然资源局以超出森林法限额采伐规定和在班幼林不允许采伐,更不允许皆伐而驳回,执行局强制执行不出示相关文书,在清除不清除都违法压制下,迫使高蕾放弃林木所有权,后被村里无证违法砍伐123亩在班幼林和超出执行标的40亩防护林。

然而,令高先生没想到的是,村委会在执行法院 130 亩土地返还判决时,竟组织人员砍伐了总计 163 亩林木,超出判决范围的 40 亩是他自费种植、管护近 30 年的防护林。“我当场抓住砍树的人,他们亲口承认是村干部指使的,而且这些砍伐根本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 高先生说。

为维权,高先生多次报警,但当地派出所未予刑事立案;向辽中区自然资源局反映以及中央巡视组督办两次,对方仅电话告知 “执行 130 亩”,对超砍的 40 亩防护林问题避而不谈,拒绝出具书面答复;向镇政府求助,两次调查后均无下文。即便辽宁省巡视组、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督办,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高先生的子女已落户孟家岗村,他本人扎根当地造林 30 年,对涉案林地及防护林形成事实投入与管护。根据《森林法》相关规定,他对自费栽种的 40 亩防护林林木享有合法所有权。如今,这片承载着生态价值的林地被无证砍伐,不仅让他的毕生心血付诸东流,更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目前,高先生仍持有 1988 年原始承包合同、法院调解书、毁林现场照片、砍伐者证言等完整证据链。他始终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查处无证砍伐行为,对超范围砍伐造成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并恢复林地生态。

生态保护是国家重要战略,私有产权受法律严格保护。这场持续多年的维权纠纷,不仅关乎一位造林人的切身利益,更考验着基层治理的公平公正。期待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不让造林人的血汗白流,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