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郑二营村村民郑女士的遭遇,令人唏嘘。八年前,他在镇、村两级的明确批准和承诺下建房,如今却陷入 “房屋无确权、户口无着落” 的困境,相关部门当年的履职承诺,变成了如今推诿扯皮的借口。
一、镇村干部口头拍板,村民履约建房,承诺成空文
据提供的资料,2018 年,郑女士与同村村民郑某峰就共用一处宅基地建房达成书面协议,约定郑女士支付 35000 元补偿款,双方以两个独立户的身份在宅基地内建房。
这本是需要按程序审批的事项,但当时,长子营镇党委副书记焦某海、郑二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郑某行,代表镇、村两级,不仅同意了这一共用宅基地建房方案,还向郑女士作出明确口头承诺:“房盖好之后,办理一切房屋手续,包括迁移户口。”

正是基于镇、村两级的批准和承诺,郑女士足额支付了补偿款,并按约定建成了房屋。他以为,有干部的承诺,后续手续只是时间问题,却没想到,这一等,就是八年。
二、承诺变推诿,部门踢皮球,村民诉求八年无门
房子建成后,郑女士第一时间找到镇、村两级,要求兑现当年的承诺,办理房屋确权和户口迁移手续。可此时,之前拍胸脯的干部,却换了一副态度,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
无奈之下,郑女士先后跑遍了镇农建科、镇政府、大兴区政府、信访局等多个部门,得到的统一回复,都是一句 “需通过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形成会议决议后,报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审核”。
让郑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当年批准建房的,正是镇、村两级;如今需要村里开会通过,村委会却要么不开会,要么开会不通过,用 “会议不通过” 的理由,堂而皇之地否定了当年镇村干部的批准和承诺。这八年里,郑女士的房屋始终无法确权,一家四口的户口,至今还挂靠在父亲郑长福的宅基地上,形成了 “一宅两户” 的尴尬局面。

三、履职不当出尔反尔,基层公信力何在?
郑女士表示,这件事的核心,从来不是建房手续是否合规,而是基层部门出尔反尔、履职不当的问题。
当年,镇、村两级干部作为基层管理的代表,对共用宅基地建房方案明确批准,并作出了办理后续手续的承诺,这是代表公权力作出的履职行为,郑女士正是基于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才履行了补偿义务、建成了房屋。如今,相关部门却用 “村里会议不通过” 的理由,推翻了当年的批准和承诺,让村民为基层部门的出尔反尔买单。
更令人无奈的是,这种推诿扯皮,不仅让郑女士的合法权益八年得不到保障,更严重损害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当年批准建房的是你们,现在用 “会议不通过” 拒绝的也是你们,这样的 “出尔反尔”,让村民如何再相信基层部门的承诺?
郑女士表示,当年建房是在镇、村两级明确批准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且自身已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了解事件全貌,推动解决以下合理诉求:
1.按照当年镇、村两级的批准与承诺,协助办理房屋的确权登记相关手续;
2.协助办理郑女士一家四口的户口迁移手续,解决当前 “一宅两户” 的问题。
八年的等待,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无休止的推诿。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自身履职不当、出尔反尔的问题,主动介入调查,给郑女士一个公正的答复,也给基层公信力一个挽回的机会。
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整理,旨在反映客观情况,具体事实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