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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慈善的房子先交七成税?这条热搜把普通人最后一点善意都看凉了

#卖650万捐赠房产要缴450万的税#

前言说真的,刷到这条热搜的时候,我手里的茶杯都差点没端稳。

上海一对无儿无女的老夫妻,省吃俭用一辈子,生前已经捐出去500多万,临走前把最后一套房子也捐了,指定全部用来救先心病的困难小孩。结果现在这套房子卖也不是,不卖也不是,算下来要缴的税,差不多占到总房款的七成。
网上有人直白地算过账:650万的房子,光税就要交450万,最后落到患儿救命账户里的钱,还不到三分之一。
评论区一句“老人捐的是善意,制度回了一刀”,直接被顶到上万赞。我翻了几十页跟帖,看得最扎心的一句话是:“以后谁敢随便捐房子啊?捐到最后,大半都进了税务局口袋。”

一、两个老人的遗产,卡在半路上了杜英荣、陆苏英这两位老人,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日子过得比很多普通退休老人还抠。

搪瓷杯掉了漆舍不得扔,用了十几年的旧手机屏幕磨花了,字都看不清还在凑合用,家里几本皱巴巴的笔记本,一笔一笔记着柴米油盐的开销,连买一把青菜花了两块三都写得清清楚楚。
他们没有孩子,却把一辈子抠出来的钱,前前后后捐出去500多万。2018年,两位老人特意拉着公证处的人,认认真真立了一份公证遗嘱,说走之后剩下的所有存款,还有那套住了大半辈子的老房子,全捐给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专门用来救那些家里掏不起手术费的先心病小孩。
当时公证处的人还特意动了脑子,没按常规写“把房子直接送给基金会”,而是设计了一份“死后生效委托书”。意思就是,两位老人走了之后,基金会不是房子的新主人,只是代替老人把房子卖掉,卖房子的钱一分不动先存到公证处,之后再一笔笔打给那些等着做手术的孩子。
我当时看到这个设计,还忍不住暗赞了一句:这招太聪明了啊!房子产权从头到尾不挪窝,基金会只是个帮忙跑腿卖房的受托人,这不就顺理成章走个人卖房的通道,什么高额税费都绕过去了吧?
结果呢?2018年杜老先生先走一步,2025年陆老太太91岁也安详离世。公证处把所有材料都核实完,给基金会开了两份公证书,一百多万存款顺顺利利提存好了,随时就能打给医院救孩子。唯独那套40多平米的老房子,直接卡在不动产登记窗口了。
工作人员说得也很客气,但态度特别坚决:“老先生老太太人已经走了,产权人不在世,房子必须先过户到基金会名下,确权完了才能再卖,没有别的办法。”
就这一步“先过户再卖房”,直接把两位老人攒了一辈子的善意,给卡得死死的。

二、同样的坑,上海十几年前就踩过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

十多年前上海闵行就出过一模一样的事,一对老夫妇把一套市价650万的房子捐给基金会,想用来帮困难学生读书。结果房子刚过户到基金会名下,财务把税费单拉出来,所有人都傻了:七七八八算下来要交460万的税。
基金会最后咬咬牙,不卖了。找了家代理租房的公司,把房子长期租出去,每个月收几千块租金,慢慢往助学基金里打。本来老人想一次性捐650万帮几十个孩子,最后变成了每个月几百块几千块地往外挤,这份善意硬生生被拖慢了几十年。
很多人肯定会问:凭什么个人卖房和基金会卖房,税差这么多?
我给你掰扯得直白点。你自己手里的老房子,住满五年,又是家里唯一一套,卖的时候个税直接免,满两年增值税也不用交,连土地增值税都给你免了,一套房子卖下来,税费可能几万块就搞定了。
可房子一旦落到基金会名下,性质就直接变了。慈善机构卖房,得按企业的标准来收税。土地增值税从30%起跳,最高能到60%,再加上25%的企业所得税,还有杂七杂八的附加税,几座大山往房子头上一压,综合税费直接冲到总房价的六七成。
更绝的是,这套房子是老人白送给基金会的,基金会一分钱没花就拿到了房子,等后面再往外卖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成本可以抵扣,相当于卖房子的全款几乎全算成了“增值部分”,所有税都得按最高标准往满了交。
合着你自己住了一辈子的房子,想卖了拿钱去做好事,只要中间过一下基金会的户,大半房款就直接变成了税。你说这事离谱不离谱?

三、本来有一条路,为什么走不通?后来我翻到上海交大法学院李贝副教授的说法,一下子就被戳中了。

他说,只要委托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楚,哪怕委托人去世了,这份委托依然有效,从法律上来说,基金会完全可以在老人走了之后,依然以“老人受托人”的身份直接卖房,根本不用先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我当时看完心里咯噔一下:这不就是当年公证处想走的那条路吗?明明法理上站得住脚,结果到了不动产登记窗口,愣是走不通。
窗口的人也不是故意刁难你,人家是按规矩办事。现在的登记规则里明明白白写着,产权人一旦去世,房子的处置权就自动归继承人了,没有任何一条规则说,产权人走了之后,别人还能拿着委托书直接替他卖房。
更有意思的是背后那层没人好意思说破的顾虑。
早就有专家提过,干脆专门开个口子,定向用来做慈善的捐赠房产,直接给免税或者大幅度减税,别跟普通的房产赠与混在一起算。结果这个建议提了这么多年,迟迟落不了地。为啥?相关部门也有自己的难处:你敢开这个口子,后面立刻就有人钻空子,假装把房子捐给基金会,回头私底下再交易,直接把正常卖房的几十万税费全逃掉了。到时候征管成本翻好几倍,整个房产交易的税基都要受影响。
你看,两边都有道理,两边都没做错什么。最后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的,是两个老人攒了一辈子的善意。

四、300万的房子交完税,能救几个孩子?整个热搜里,最让我心里不是滋味的,是一个没人能答得上来的问题。

老人留下的一百多万存款,现在随时都能打给医院,差不多能救十几个先心病的孩子。可那套现在市价三百多万的老房子,要是真按规矩走完过户、卖房的全流程,交完所有税费之后,最后剩下的钱,到底还能救几个孩子?
没人能立刻给你一个准数。但所有人心里都清楚,肯定比老人当年躺在病床上,掰着手指头算出来的数字,少太多太多了。
评论区有个网友的留言,我看完愣了半天:“老人生前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拼了命往外捐钱,结果人走了之后,制度反而替他们把准备给孩子的钱,硬生生扣下了一大半。”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地方,就在于没有一个坏人。
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只是在执行现行规则,税务部门的人也只是在按税法标准算钱,每一个环节单独拎出来看,都挑不出半点儿毛病。可这些完全合理的规则凑到一起,就把一份掏心掏肺的善意,挤得几乎没有立足之地。
我现在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一套房子的事。等“捐房子要交七成税”这件事传得人尽皆知,以后那些本来想把房子捐出去做慈善的普通人,坐在家里琢磨琢磨,大概率也就把这个念头掐灭了。到最后,真正吃亏的,是那些躺在病床上等着救命钱的孩子。

总结到今天为止,基金会还在等消息,那套老房子依然安安静静地待在那里,等着一个能让善意顺顺利利落地的结果。

我从来没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故意要为难好人。但我始终觉得,一份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私心的善意,不该在跨过这么多道门槛之后,最后还被剥走一大半。
善意不该被重税拦在半路上,这真的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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