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校的校长到底干得好不好,谁最有发言权?
肯定是每天在学校里上课、批作业、带学生的一线老师。
有些校长,教学水平不怎么样,管理水平也一般,但开会讲话、迎接检查、向上汇报,那绝对是一把好手。
老师忙着备课上课,他忙着研究各种考核指标;
老师想着怎么提高成绩,他琢磨着怎么让材料更漂亮。
最讽刺的是,老师教不好书,可能被扣绩效、被批评、被调岗。
校长要是管理不好学校,谁来追究他的责任?
最近看到一个消息,我觉得特别值得广大教师关注。
2026年修订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再次明确校长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同时强调校长考核要听取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人员依规及时调整。
这至少释放了一个信号:校长不是只要坐上那个位置,就能一直坐下去。
但我觉得,仅仅听取老师意见,还远远不够。
真正应该推广的,是让教师拥有实实在在的监督权,甚至能够依法依规启动弹劾校长的程序。
其实,这种制度早就有人探索过。
2014年,北京十一学校通过了一份学校章程,其中有两条规定相当大胆。
第一,教代会每年对校长进行信任投票。
如果校长获得的信任票不到60%,就必须自行辞职;
即便达到60%,连续三年达不到80%,也得辞职。
第二,只要20名及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就可以申请召开临时教代会。
经过全体代表60%以上同意,可以启动弹劾校长的程序。
注意,这不是网友随口提出的建议,而是十多年前就有学校写进章程的制度设计。
早在2008年,昆明也曾探索过由30%以上教职工联名提出罢免校长要求的机制。
看到这里,我想问一句:
既然十多年前就有学校敢于探索,为什么今天不能有更多学校借鉴?
我个人非常赞成这样的制度。
原因很简单。
第一,能治一治某些校长拍脑袋决策的毛病。
现在有些学校,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形式主义。
今天要求老师写反思,明天要求填表格,后天又安排拍照留痕。
一项工作有没有实际意义不重要,重要的是领导觉得有没有必要。
如果校长的去留真能受到教师评价的实质性影响,我相信很多毫无意义的折腾,至少会有所收敛。
第二,能让老师真正有点主人翁的感觉。
现在不少学校,老师名义上是学校的主人,实际上却连不少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都说不上话。
绩效怎么分,职称怎么评,工作怎么安排,往往是领导说了算。
老师有意见?可以提。
提了有没有用?那就不一定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能够让校长真正敬畏一线教师。
校长当然需要权威,但权威应该来自专业能力和教师的信任,而不是职级。
一个真正懂教学、尊重老师、愿意为师生解决问题的校长,根本不需要担心正常的监督。
相反,那些只会对上负责、对下施压的校长,才应该感受到制度的约束。
当然,必须说明,2026年新规并没有赋予全国教师直接投票罢免校长的普遍权利。北京十一学校和昆明的做法,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全国通行的制度。
不过话说回来,老师不是非要把哪个校长拉下马,而是不希望学校变成某些领导展示个人政绩的舞台。
校长应该对上级负责,更应该对全校学生和教师负责。
最怕的就是,不懂教育的人却能指挥所有人。
最后想问问各位同行:
如果你们学校真的实行校长信任投票制度,你愿意给现在的校长投一张信任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