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最近网上的热点,不经事之间长沙出了个4岁小男孩蹭臀事,居然引起了全网注意,看着真的有点不正经,这个事也能成为热点,倒有点哭笑不得了。
“长沙蹭臀”女事主指控四岁小男孩摸她臀,有揩油性骚扰之嫌疑,要求四岁小男孩的父母写一个书面道歉,或者拍一个视频道歉,现在双方拧着,都在挑着对方的理,这事暂时还没有完,在有关方面组织调解三次的情况下,到现在这桩事情还没有搞定,据说女士族准备走司法程序。

根据网上信息还原一下长沙这桩“蹭臀”事件的大概,8月26日中午,长沙某餐厅内,19岁福建女孩小熊结账时,感觉臀部被碰了一下,回头看见一个4岁男孩正从身边跑过。她立马跑过去把小孩揪回来,小孩的脖子上因此被勒了一条痕,之后小孩大哭,小孩的父母过来了,然后,这个事的纠缠就开始了。
小孩的父亲说:要道歉也可以,但是你把小孩脖子上揪出个痕的这事先道歉了再说吧。


咱们就事论事,首先一个四岁的小男孩,他懂什么叫性骚扰吗?其次小孩子在餐饮店这种空间狭窄的人群中奔跑时,不经意碰撞到他人的臀部是一个大概率的事情,试想一下,一个4小小孩身高有多高,他手举起来的时候正对着成年人的什么部位?把这事作为一种性骚扰来处理,这样的上纲上线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
小熊姑娘这种维权是否有些过度了,如果真的认为被4男小男孩不经意碰了一下也属性骚扰,未免也太敏感了,那只能建议您今后出门的时候穿一条带倒钩的铁皮裤子,这样就保险了。
维权要有个尺度,一个女子被一个四岁小男孩不经意间碰了下臀部就要维权,这个怎么看都有点过份,给人的感觉好像有借题发挥蹭热点炒作的嫌疑啊。
海哥试着分析这件事:
1、四岁的小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奔跑中无意碰到他人臀部,法律上並不构成性骚扰。因为四岁小男孩的性意识还没有完全成熟,你怎么去证明这小男孩有性骚扰的主观故意?
2、但小男孩家长在“长沙蹭臀”这事上真一点责任没有吗?也不是。四岁的小孩确实属于无民事责任人,但家长没看管好孩子,导致引起了这起纠纷,其父母的监护责任不能推脱。
3、据被扣上“长沙蹭臀”帽子的小男孩父亲9月8日晚的发声,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就口头表达了歉意,并解释了孩子是无心之举, 同时,男童父母还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这说明小男孩的父母没有推脱责任,已经做了口头道歉。
4、在小男孩父母已经口头道歉的基础上,女事主小熊姑娘还是不依不饶提出要求男孩父母书面道歉或视频道歉的要求,这似乎有些过了。


海哥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小熊姑娘就这件事再纠缠下去,一点好处也没有,可能还会惹来一身骚,那是得不偿失的事。
小熊姑娘如果你再要纠缠下去,那么可能会遇到下面这些麻烦:1、你要提供能证明四岁小男孩有故意性骚扰的主观故意证据。2、你要面对小男孩父母指控你对小孩颈部的勒痕提出赔偿和道歉的要求。
海哥请小熊姑娘想一想:您认为从目前事态的发展来看,再这样纠缠下去,对你有利吗?或者说你是想借这件事把四岁小男孩搞臭,还是把自己炒红?真这样搞,你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务请三思!
其实,就“长沙蹭臀”这件事目前网上的发酵状态来看,事态对小熊姑娘并不利,据说小熊姑娘的一些自媒体账号已因此被封,这说明,事件的反噬已经来了,网民并没有一边倒的支持小熊姑娘,看来想靠“摸臀”事件来个自我炒作在网上一炮打红,这事有点难度,甚至会走向反面。
海哥想劝一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再纠缠什么书面道歉和或者视频道歉了,继续搞下去成本太高了,而且也没有必要,顺着第三方调解的梯子,下个坡把这件事早点完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