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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号前遭剥夺参选资格!民进党卡参政权偷渡“两国论”谋“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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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过桃园市议员和“立委”的游智彬,忽然在这次参选台北市议员抽号次前夕被剥夺参选资格,经向法院提请救济后仍被驳回。

同一时间,花莲也有陆配村长邓万华,被以“未缴交丧失大陆户籍证明”为由解职。她和台湾丈夫的儿子想继承母业参选,原本也一路获准登记,问移民署、陆委会、选委会都说没问题,结果却和游智彬相同,在即将抽号次前没几天,临时被告知“不具候选人资格”。

更扯的是,邓万华之子今年二十多岁,在四川出生后半年就回台湾报户口,当年回台湾时拿的只是大陆给的临时通行证,而后去大陆都是拿台胞证,根本在大陆就没设过户籍,却也被陆委会要求缴交那个从来就没存在过的“大陆户籍”丧失证明,否则就不能在台湾参政。

这些事看起来好像都只是个案,但背后却存在著民进党连环套的阴谋:启动绿色法西斯的统治,偷渡“两国论”法理化。事实上,民进党当局从去年起,就先炒作陆配涉及“双重国籍”的议题,并以此为由取消陆配史雪燕曾经当选并做满任期的南投县议员身份。从那之后,便又开始要求所有依亲来台设籍的大陆配偶,通通都要补缴“丧失大陆户籍证明”。

本来两岸同属一国,在台湾设了户籍,自然在大陆就不会再有户籍,这本也合乎法理。但因为台湾当局在2004年以前的规定,并没有要求陆配入籍台湾得交“丧失大陆户籍证明”,这一下子等于刁难那些早就入籍台湾超过二十多年的老陆配。

尤其离谱的是,像游智彬并非陆配,而是因为外公本为台湾人,在国共内战时被国民党征调到大陆打仗,结果后来就回不来台湾,到了1990年代才能申请回台设籍,而游智彬就是这样跟着外公,在1995年入籍台湾。去年游也按照规定,补缴了他的“丧失大陆户籍证明”,结果民进党当局竟可以自己另加解释,说所有游只在台湾设籍一年,必须从他补缴“丧失大陆户籍证明”那一刻才起算——然后又按台湾本就有的规定,大陆居民入籍台湾者,需在台设籍满十年才能参选公职,于是游就变成“只设籍一年,不具参选资格”。

这也就是游智彬忿忿不平的原因:怎么我在台当兵、缴税时,就通通强制我尽义务,等到我要争取参政了,便把我当“外国人”?甚至这个“外国人”,还比其他“外籍”人士更受歧视。更何况谁都晓得,今天我丢失了出生证明/毕业证明而去补办,绝不会因此就变成我现在才出生/毕业啊!

说穿了,民进党当局这种解释,等于封死所有从大陆入籍台湾者的从政路。过去各党为了展现关心“新移民”,都会推出东南亚乃至大陆配偶的代表,未来就根本不能再有陆配候选人,甚至连出生在大陆的陆配子女也不能参选,这本质已近乎纳粹搞的血统“清洗”了!

特别是这几年来,民进党当局已推出一堆“忠诚检核”、逼人“自我揭露”的政策,诸如逼迫公务员填写有无领取大陆居住证,要求民众组团到大陆必须事先申报,“劝说”村里长、各协会主办的两岸交流活动得上网“备案”——这些千奇百怪的措施,配合如今剥夺陆配参政权,其实就是赖清德所谓“洗涤人心”、“打掉杂质”的一部分。

至于就算现在认定游智彬已设籍台湾“一年”,等到十年期满,如果很不幸民进党还在台上执政,那么自然又会有别的说法,说游只丧失大陆“户籍”、没有放弃“国籍”,反正就硬把两岸讲成“两国”。因为前面陆配史雪燕、李贞秀的例子,就是纵使拿出“丧失大陆户籍证明”,也可以扯他们具“双重国籍”,没完没了。

这便是我前面所说,不只是搞纳粹式的对陆配歧视,而且还偷渡“两国论”,借由一件件的行政裁定和判例,实际达成在台湾的司法体系里把对岸视为另一个“国家”。也就是说,即便“中华民国宪法”定义两岸同属一国,但他们就是公然违“宪”,再加上负责解释“宪法”的“大法官”也是他们的,连不足法定人数都敢召开宪法法庭,这和纳粹直接宣布异议者丧失议员资格,不计入国会总席次,手段也差不多了!

如此下去,民进党等于从去中国化的“文化台独”,逐渐走向“法理台独”,两岸要想和平解决政治对立的可能,真的就更加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