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收入税法(inkomstskattelagen)规定,瑞典原则上是对所有的税务居民实行全球征税的,也就是说不仅瑞典境内的收入,而且境外的工资收入和资本收益等都是需要向瑞典税务局申报的。
曾经有读者问过:如果一个中国人居住在瑞典,但是在国内卖了房,挣了一大笔钱,也要向瑞典报税交税吗?原则上说,是需要的。
尽管中国和瑞典之间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但因为中国住房买卖盈利的税率是要低于瑞典的,所以瑞典还是有权收取两国的税率差。不过实际操作中由于瑞典税务局很难获知你在中国卖了房子而且有盈利这件事情,所以很少有人真的缴过这笔税。
根据瑞典的收入税法,以下情形都可以被认为是瑞典的税务居民,在瑞典有无限纳税义务(obegränsat skattskyldig):
- 在瑞典长期定居(bosatt)
- 在瑞典持续居住(stadigvarande vistelse)
- 与瑞典有重要联系(väsentlig anknytning)
不过这三条,都不是很好定义。
- 定居,原则上就是持有瑞典人口号并且地址也注册在瑞典境内的。如果人实际上已经不在瑞典住了,但是一直保留着人口号没有注销,则理论上说会有被瑞典税务局追海外收入的税的风险(注:参考韦唯的故事)。
- 持续居住,这个概念比较模糊。目前的定义是连续在瑞典呆6个月就算持续居住,但是这6个月时间里允许有比较短期的外国旅行。但到底多短期算短?出国多频繁就不算持续居住了?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比如一个人在瑞典呆了4个月,离开了2个月,又回来呆了3个月。应该算他在瑞典持续居住了9个月,其中短期出国了一趟?还是算他先住了3个月,又住了3个月?所以瑞典政府这一次对这个定义进行了更新和明确。
- 与瑞典有重要联系。这个就比较主观了。在瑞典有房子,有家人,有工作等,都可以成为瑞典税务局向你收税的理由。

现在,瑞典政府计划对什么叫“持续居住”(stadigvarande vistelse)给出了更明确的定义,即:
- 一年之中在瑞典居住超过160天;
- 或者连续两年每年在瑞典居住超过120天。
这里居住的定义为在瑞典睡觉。如果只是每天白天来瑞典上班,晚上在别的国家睡觉,则不算在瑞典居住。
新的定义计划从2027年1月1日开始生效。
对于一直在瑞典居住的人,无论是中国国籍还是瑞典国籍,这个新的定义都你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你无论如何都是瑞典的税务居民,在瑞典都有无限纳税义务。
但对于常年瑞典和其他国家两头跑的人就有一定影响了。
比如你想100%避免瑞典政府征收你中国卖房的收入的可能,那你就需要算好日子,保证一年在瑞典呆的天数不超过160天(当然还需要把人口号地址挪出瑞典并且避免和瑞典有其他重要联系。不然瑞典税务局还是可能向你收税的)。
或者你是瑞典公司外派到其他国家去工作的,申请了SINK税(注:一种特殊的给外派人员的低税率),结果你一小心某年在瑞典呆的时间过长了,SINK税率就作废了,有可能会需要补很大一笔税。
再或者你已经退休了,定居在了一个气候暖和的国家,退休金也只缴那个国家的低税率,不给瑞典缴税。你会经常回瑞典探亲,以前很难明确回瑞典多久是“安全”的,但根据新规则就好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