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韩国最高法院就二战强征劳工遗属诉日本制铁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裁定,判令日企向原告支付1亿韩元(约合48万元人民币)赔偿金。这一结果不仅为个案画上句点,更在日韩历史遗留争议的法理交锋中,再次明确对受害个体权利的捍卫,掀起两国历史追责议题的新波澜,也让二战殖民劳工维权的全球关注度再攀高峰。

该案的诉讼历程,堪称日韩历史赔偿争议司法博弈的浓缩写照,全程充满曲折博弈与正义坚守。2019年4月,韩国籍二战强征劳工郑某的遗属正式对日企发难,将日本制铁告上法庭——郑某当年被强征赴日后,在日方工厂从事高强度苦力劳动,最终积劳成疾客死异乡,家属数十年间始终未放弃为亲人讨回公道。然而2021年9月的一审,却以“赔偿请求权已过法定时效”为由驳回原告诉求,一审法院片面套用常规民事案件时效规则,忽视历史侵权事件的特殊性,让这场维权之路初遇重创,也引发韩国民众对司法公正的热议。直至2024年8月,二审法院援引韩国高院2018年同类案件核心判例,打破常规时效桎梏,明确历史强征劳工侵权属于特殊侵权范畴,诉讼时效应结合历史背景、受害者维权难度重新判定,最终认定案件未过法定诉讼期限,果断推翻一审败诉结果,判令日本制铁赔付1亿韩元,为受害者家属带来曙光;如今终审判决落地,更是用最高司法权威敲定正义结果,彻底击碎日企拖延避责的企图。
回溯那段浸满血泪的伤痛史,这场赔偿纠纷的根源早已深埋在殖民统治的黑暗过往中。1910年,日本通过《日韩合并条约》吞并朝鲜半岛,开启长达35年的殖民统治,而二战期间,为支撑本土军工生产、矿山开发等战时经济需求,日方更是撕下伪装,以暴力胁迫、欺骗诱导、强制抓捕等极端手段,强征超200万韩国民众赴日及东南亚殖民地从事苦力劳动。这些劳工被投入矿山井下、军工厂房、军事防御工程等高危场景,每天需承担12小时以上高强度劳动,却仅能获得勉强果腹的食物,遭受打骂、虐待更是家常便饭,伤病、过劳致死的情况频发,据史料记载,仅在日本本土,就有超10万韩国强征劳工客死他乡,尸骨多被随意丢弃,连基本的安葬待遇都无法享有。郑某的遭遇正是万千受害家庭苦难的真实写照,他被强征时年仅22岁,在日本制铁前身企业的矿山劳作3年,因长期营养不良、矿难受伤,25岁便病逝,至死未能踏上故土,这段黑暗过往早已成为韩国民众心中代代相传的伤痛记忆,也成为日韩双边关系中难以跨越的历史鸿沟。
长期以来,韩国受害劳工及遗属的维权之路从未停歇,从街头抗议到法庭诉讼,数十年间累计发起超百起对日索赔案件,可日方的态度始终强硬回避,甚至试图篡改历史、淡化罪责。日本政府与涉事企业始终将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当作“免责挡箭牌”,宣称该协定签署时,日本向韩国支付3亿美元“经济合作资金”,已在政府层面彻底解决战后所有索赔问题,个人无权再单独向企业主张赔偿。但事实上,这笔资金多被当时韩国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受害劳工及家属几乎未获得任何补偿,日方却以此为由,漠视受害者数十年的伤痛与诉求,甚至在教科书、官方表态中淡化强征劳工的强制属性,将其歪曲为“自愿劳务输出”,这种回避历史、推卸责任的姿态,不仅加深了韩国民众的不满,也让日韩两国的历史心结不断加剧,双边关系多次因同类争议陷入低谷。
但韩国司法体系的一系列判决,正逐步击碎日方的借口壁垒,为历史正义筑牢法理支撑。2018年10月,韩国高院就曾作出里程碑式裁定,判处当时的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2019年与日本制铁合并,现为日本制铁核心业务板块),向4名韩国籍二战强征劳工各赔付1亿韩元。更关键的是,法院在判决中明确界定《韩日请求权协定》的适用边界——该协定仅约束韩日两国政府间的权利义务,核心是解决两国层面的战后财产、债务纠纷,绝不能凌驾于个体合法权益之上,更不能剥夺受害劳工因遭受人身侵权而享有的个人索赔权,这一判决不仅为后续同类案件筑牢法理基础,更获得国际法学界多数认可,让日方的免责说辞彻底失去司法支撑。此后数年间,韩国各级法院依据该法理,先后对十余家日企涉强征劳工案作出赔偿判决,累计判赔金额超15亿韩元,逐步推动历史追责落地。
此次郑某遗属案的终审判决,既是对2018年司法精神的坚定延续,更是对历史正义的硬核守护。从金额来看,1亿韩元或许难以完全抵消受害者家庭数十年的精神创伤与权益损失,却承载着司法对二战殖民侵权行为的明确否定,彰显着对受害个体权利的绝对尊重,更向国际社会传递出“历史罪责不容回避”的鲜明态度。对日本而言,这一判决更是一记沉重警示:历史罪责从不会因时间流逝、政权更迭而消解,回避、推诿、篡改历史的行为,终究无法对抗司法公正与人类良知,唯有正视殖民侵略的黑暗过往,主动承认罪责、向受害群体诚恳道歉、足额赔偿,直面受害者的合理诉求,才能真正化解两国历史矛盾,推动双边关系走向理性发展,否则日韩之间的历史鸿沟只会不断加深,难以实现真正的和解。
从更宏观的国际视角来看,该案的判决也为全球历史遗留赔偿争议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范本——国家间的双边协议不能凌驾于个体合法权益之上,司法机关应当突破常规法律规则局限,结合历史背景、侵权特殊性作出公正裁决,为历史受害者撑起维权后盾。当前全球范围内,仍有多个国家存在二战劳工索赔、殖民侵权追责等历史遗留问题,韩国此次判决的核心法理与实践经验,或将为其他国家同类案件提供借鉴,推动国际社会形成“正视历史、敬畏正义、保障个体权益”的共识。而日韩之间的历史赔偿争议,或许不会因这一个案的落幕而彻底终结,后续仍可能有更多受害家庭发起诉讼,但每一次公正的司法裁定,都是在为抚平历史伤痛、厘清历史责任添砖加瓦,也在倒逼相关方正视历史、敬畏正义,让二战殖民侵略的教训被永远铭记,避免历史悲剧再度重演。
日韩强征劳工索赔案核心法律争议点
1. 诉讼时效界定分歧:日方及一审法院机械套用常规民事案件时效规则,主张劳工遗属索赔权已过法定时效,权利自动失效;韩方二审及最高法院结合历史侵权特殊性,明确强征劳工属于大规模、长期性殖民侵权,受害者维权受历史环境、信息不对称等多重阻碍,需特殊界定时效适用规则,最终认定案件未超时效,推翻一审片面结论。
2. 协定适用范围之争:日方以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为由,称政府层面已通过资金补偿解决所有战后索赔,个人无权再追责;韩高院精准界定协定边界,明确其仅约束韩日两国政府间权利义务,不剥夺劳工个人因人身侵权享有的索赔权,个人向涉事企业主张赔偿的行为不受协定限制,彻底击碎日方免责借口。
3. 企业责任认定博弈:日企试图割裂自身与殖民政府的关联,将强征劳工责任完全推给当年日本殖民当局,否认自身直接侵权与受益事实;韩司法机构依据史料证据与法理,认定涉事日企是强征劳工行为的直接实施者、核心受益者,全程参与劳工抓捕、管理、压榨流程,需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认定成为判决日企赔付的核心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