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的一个傍晚,福建厦门急救中心接到一通惊魂未定的求救电话:“他喝多了,叫不醒,要死一样!”当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出租屋男子已经因烧炭中毒身亡。
本案已于今年5月由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死者文林,1994年出生;现场求救的女子朱玲,是他的女友。
这起死亡案件牵出背后的荒唐约定:两人本就都有轻生念头,在网上结识后成为情侣,早就约好一起“赴死”。早在案发前,二人就曾相约到广东一座海岛跳海自杀,被当地警方及时发现劝回,没能成功。
之后两人搬到厦门同居,再次策划自杀。案发当天,朱玲亲手封好了出租屋的门窗,点燃炭盆,随后和文林一起吃下安眠药、喝下酒。等朱玲从昏迷中醒来,文林已经没了呼吸,她才慌忙拨打了120。

现场发现的炭盆

现场发现的镇静药物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朱玲提起公诉,朱玲当庭认罪认罚。


我国刑法目前对“相约自杀”没有单独明确规定,但只要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就应当依法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相较于普通故意杀人案件社会危害性更小,一般会在“情节较轻”档次内量刑。
近年来,类似“相约自杀”案件多发生在网络上:不少情绪悲观、对生活失去希望的人通过网络群组聚集,讨论自杀方式甚至约死。业内提醒,这类群组的组织者、群主,如果存在唆使怂恿他人自杀、提供自杀方法等行为,同样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将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法治日报